绥化市妇幼保健院房屋拆除施工权及拆除物残值拍卖公告
绥公共资源交易网胜阳拍字【2022】第94号
绥化市妇幼保健院现委托绥化市胜阳拍卖有限公司对其单位院内房屋拆除施工权及拆除后残值物所有权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基本情况 (仅供参考,以现场看样为准!)
1、标的详情:绥化市妇幼保健院院内三楼房屋建筑物(建筑面积约938平方米)拆除施工权及拆除物残值物所有权
2、起拍价:75544元
3、竞买保证金:15000元
二、相关说明
1、拍卖成交后,标的物以委托人现场移交买受人状况进行拍卖、按现有实物交付。意向竞买人在参加竞买之前必须本人亲自协同专业技术人员对标的物进行仔细的实地查验、勘测、测量(未看样参加竞拍的责任自负),自行对标的物的数量、质量、品质、瑕疵等情况进行审查和了解。竞买人参加竞买即视为对拍卖标的物(包括缺陷)完全了解和认可,并对自己的竞买行为承担一切责任。
2、竞买人必须是我国境内具备合法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的企业。竞买人报名时上传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实通过后,才具备报名资格。
3、标的拆除及残值物外运工作涉及所有费用及责任全部由买受人承担。
4、买受人自与委托人办理交接之日起15天(特殊情况除外)必须完成标的物的拆除及残值物外运工作,拆除的界限需与地平线持平,并达到场地干净平整。
5、买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时交纳成交价10%履约保证金,安全如期完工,委托人验收合格后,原数返还。如不能按约定期限完成拆除及残值物外运工作,或出现安全问题,按违约处理,该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返还。
6、买受人在拆除标的物施工过程中不得对拆除资产以外的其他财产进行损坏,如有损坏在履约保证金中代买受人进行赔偿。
7、买受人在对标的物拆除施工和残值物运输过程中必须确保人身及其他资产安全,拆除及外运残值物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人身伤亡、事故、纠纷等所有情况均由买受人承担全部责任。
8、所有拆除的残值物不许在现场内进行出售,即拆即运,异地存放处置。
9、买受人需采取技术措施,保证拆除以外的资产通水、通电、通行不受干扰。
10、拍卖成交后,标的由委托人负责移交给买受人。标的交付给买受人后出现一切问题均与委托人、拍卖人无关,由买受人承担全部责任。
11、本次拍卖中,拍卖人只负责买卖双方的交易行为。拍卖结束后,委托人、买受人直接办理绥化市妇幼保健院内房屋拆除施工权及拆除后残值物所有权交割事宜。如有异议,请双方协商或通过法律程序解决。
12、拍卖成交后,委托人、拍卖人不负责出具拍卖标的的发票。
13、因特殊原因委托人无法将标的交付买受人的,标的作未成交处理,将款项退还买受人,买受人不得向拍卖人提出违约或赔偿要求。
14、委托人在拍卖会前撤回拍卖标的的,委托人和拍卖人对竞拍人不承担任何责任,竞拍人不得向委托人和拍卖人提出任何要求和异议。
三、拍卖时限
1.展示时间、地点:2022年8月5日起正常工作时间标的物所在地展示。
2.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8月11日12时。
3.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22年8月11日17时。
4.拍卖时间:2022年8月12日8:30。
5.拍卖方式: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互联网电子竞价,拍卖项目开始时,进入竞拍倒计时(600秒),若有人出价,则刷新倒计时,直到倒计时内无人加价为止,拍卖结束;若在该倒计时内无人出价,则项目流拍。
6.付款方式:成交当日支付全部成交价款、成交价5%的拍卖佣金和成交价10%的履约保证金,网拍保证金不冲抵成交款项。
7.确认书签署:成交当日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公章到绥化市胜阳拍卖公司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8.成交三日内与委托人办理现场交接事宜,交接15日内建筑物拆除、场地清理完毕。
四、报名条件:
竞买人必须是我国境内具备合法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的企业。竞买人报名时上传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实通过后,才具备报名资格。
五、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报名咨询电话: 15636521616
交易中心电话:0455-7855020
看样联系电话:13199006688
绥化市胜阳拍卖有限公司
2022年8月5日
发布单位:绥化市胜阳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锦屏
电话:13199006688 / 13199006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