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SXCG-D22038
二、项目名称:刘桥镇任圩村帮扶车间冷库后续建设工程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瀛州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淮北市相山区相南街道人民中路 216号4-410
中标(成交)金额:673052.54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刘桥镇任圩村帮扶车间冷库后续建设工程
施工范围: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工程量清单等所含内容
施工工期:30日历天
项目经理:高丹丹
执业证书信息:皖234212117223;皖建安B(2022)0368389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徐四海、董伟、周明路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招标代理费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计取:12832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提出质疑的形式、时间
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可以使用电子交易系统“在线质疑”功能)在工作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提出质疑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濉溪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电话:0561-6079930。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濉溪县刘桥镇人民政府
地 址:淮北市濉溪县012县道与云集路交汇处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杨主任 1585617044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伦中建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淮北市相山区恒大雅苑21栋705室
联系方式:0561-32998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慈蕴
电 话:18756181336
十、附件
1.报价表
2.中小企业声明函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
中标(成交)单位排名或顺序:
1、安徽瀛州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2、安徽先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3、瀚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推荐理由:综合评分得分最高
华北 北京 天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