酉阳自治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关于出让板溪钢结构厂房剩余零星土地
接受社会监督的公告
酉规资告字(2022)第20号
板溪组团B08-01/02号地块的建设项目名称为“板溪钢结构厂房”,出让土地面积为46513.80㎡(约合69.77亩),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容积率不得小于0.8,出让价款为1441.93万元。由酉阳县华益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益公司”)竞得,2020年12月26日,华益公司与我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为渝酉合字(2020)第006号。2022年7月4日,我局出具的《建设用地规划条件》(酉阳规资条件(2022)0008号)关于板溪钢结构厂房剩余零星地块的规划条件。该地块土地面积1762.4平方米(约合2.64亩),土地用途为二类工业用地,容积率不小于0.8,建筑密度不小于40%,绿地率不大于20%。
按照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国有建设用地用权宗地地价确定规则》的通知(渝国土房管规发〔2016〕6号)文件第十三条规定,可通过接受社会监督公告方式办理零星用地的出让手续,。并经县政府同意,按接受社会监督公告的方式出让板溪钢结构厂房剩余零星土地1762.4平方米(土地面积以实测为准)。新增土地出让年限与原地块相同,出让起始价(市场价)为62.39万元(约合23.6万元/亩)。其中,成本价为56.4万元,土地收益为5.99万元。竞买保证金为19万元。
接受社会监督公告时间为2022年8月2日至2022年8月11日。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请在公告期内向我局书面来文。
若无异议或异议申请事由不成立,我局将依法出让给华益公司。华益公司须持单位营业执照、法人代表有效身份证件、法人代表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明、申请书、保证金发票等相关材料于公告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到酉阳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申请(详细资料可到酉阳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
附:保证金账号
账户名称: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4201010120010014326
开户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酉阳支行
特别说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服务费由竞得人承担。
联系人:袁女士
联系电话:023-75552395 (023)75555249(传真)
2022年8月2日
华北 北京 天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