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县2019-39号地块国有建设
用地使用权公开挂牌出让公告
云凯红土网〔2022〕0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经红河县人民政府批准,红河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公开挂牌方式出让红河县2019-39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红河县自然资源局委托云南凯迪佳拍卖有限公司承办具体事宜。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申请人资格和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欠缴土地出让金者、已在本县取得合法土地未按规定开发建设者以及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同一宗国有建设用地竞买人只能进行一次竞买报名(同一法定代表人视为同一竞买人,报名名称与交纳竞买保证金账户名称必须一致)。
三、挂牌资料获取时间及方式
本次网上挂牌交易的详细资料,请有意竞买者先办理CA数字证书后,于 2022 年 8月 01日08:30 时至 2022 年 8月20日 16:00时前登陆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yn.gov.cn/#/homePage)从投标方入口登陆系统,点击【我要投标】,右上角选择【红河州】,选择土地使用权页签。通过项目后边【查看公告】按钮浏览下载相关网上挂牌出让资料。
四、CA数字证书办理
1、凡有意参与的竞买人,必须先办理CA数字证书后方能进行注册、报名及竞价。
2、需办理CA数字证书的,请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n.gov.cn/#/homePage),网上办事-CA办理-按流程自行办理,也可到州政务服务中心CA窗口办理(红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政务大厅B区7号窗口)。CA办理24小时客服热线:400-6727-666。
3、之前在云南省内其他地州已向云南龙瑞德耀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申请办理过CA数字证书的用户,省内所有地州通用,无需重办(但在昆明市、保山市办理的CA数字证书,需注册登录后提交用户基本信息并通过审核方可)。
4、技术支持。
单位:云南龙瑞德耀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电话:400-6727-666(24小时客服热线)。
五、报名和交纳保证金时间及地点、方式
1.时间:2022年 8 月 01日上午8:30时至2022年 8 月 20日下午16:00时前(工作日正常上班时间)。
2.地点: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网址:http://ggzy.yn.gov.cn/#/homePage)办理。
3.挂牌报名方式:本次网上挂牌交易报名采用电子报名方式进行。
参加挂牌交易的竞买人,请自行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yn.gov.cn/#/homePage)凭CA数字证书进行报名,并上传报名资料。
4. 保证金交纳方式:线下转账方式交纳。
5.竞买人须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把交易保证金转账到指定账户并带上转账凭证(回执单)到红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到账确认换取竞买保证金收据作为保证金缴纳凭证。宗地报名时竞买保证金缴纳人名称必须与竞买人名称一致。
由于竞买人未在报名截止时间前进行保证金确认造成不能参加报价(竞价)等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六、保证金交纳账户
开户单位:红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开户银行:农行红河县支行
银行账号:24069001040015220
竞买保证金一律由交纳人从其基本账户(自然人为个人账户)一次性足额转账交纳,竞买人在转账交纳竞买交易保证金时请在备注栏中写明竞买项目的地块编号。
七、竞买人报名时应提交上传的资料
1、单位法人(公司)报名的应提交下列资料:
(1)竞买申请书(填写完成后加盖公章扫描);
(2)营业执照正、副本、税务登记、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社会信用代码证(扫描原件);
(3)法人代表资格证明(出具后加盖公章扫描);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原件);
(5)授权委托书(出具后加盖公章扫描)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原件);
(6)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扫描原件);
(7)交易保证金承诺书(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出具后加盖公章扫描);
(9)诚信承诺书(出具后加盖公章扫描);
(10)招标拍卖挂牌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2、自然人报名的,应提交下列资料:
(1)竞买申请书(填写完成后签章扫描);
(2)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扫描原件);
(3)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出具后签章扫描)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扫描原件);
(4)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扫描原件);
(5)诚信承诺书(出具后签章扫描);
(6)交易保证金承诺书(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出具后签章扫描);
(7)招标拍卖挂牌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3、联合申请的,应提交下列资料:
(1)竞买申请书(填写完成后加盖公章扫描);
(2)联合申请各方共同签署的申请书(扫描原件);
(3)联合申请各方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扫描原件);
(4)联合竞买、竞投协议,协议要规定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包括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并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扫描原件);
(5)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出具后加盖公章扫描)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扫描原件);
(6)保证金交纳凭证(扫描原件);
(7)交易保证金承诺书(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出具后加盖公章扫描);
(8)诚信承诺书(出具后加盖公章扫描);
(9)招标拍卖挂牌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红河县自然资源局可以根据挂牌出让结果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约定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补充合同》。
注:需要把提交的资料原件扫描制作成PDF格式电子文档作为附件上传,并带上所有资料的纸质原件、公章、CA锁按规定时限联系云南凯迪佳拍卖有限公司提交、报名、报价。
八、挂牌报价时间及地点
挂牌报价时间、挂牌报价地点:竞买人网上报名及交纳保证金成功后,于2022年8月21日上午8:30时至2022年8月31日上午10:00时前登陆(网址:http://ggzy.yn.gov.cn/#/homePage)进行报价。
九、挂牌截止时,若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挂牌出让立即进入限时电子竞价,限时竞价为每次5分钟。竞买人登录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ggzy.yn.gov.cn/#/homePage)对是否参加限时竞价进行确认。有竞买人确认参加限时竞价的,电子交易平台在挂牌期限截止后自动进入限时竞价环节。确认不参加限时竞价或在规定时限内未进行选择操作的竞买人,视为放弃参加下一阶段的限时竞价。
十、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土地出让成交后,竞得人须在10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到红河县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不按期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视为土地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土地竞得人所缴纳的定金不予退还并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土地竞得人必须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时限内缴清土地出让成交价款,逾期缴纳的,每逾期1日,须按迟缴金额的1‰缴纳违约金及利息。
2.土地成交价款中不含契税,相关税费由竞得人按计税标准缴纳。
3.具体建设指标详见地块规划条件,竞买成功后个人或企业须严格按照宗地的相关规划和建设项目类型等进行投建。
4.竞买申请人须与缴纳保证金账户名称、成交确认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不动产证书权利人一致。
5.其他未尽事项和要求参照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办理。
十一、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未尽事宜可登陆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yn.gov.cn/#/homePage)下载。
十二、此公告同时在中国土地市场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n.gov.cn/#/homePage)网站上同步发布。
十三、在操作过程中若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处理,服务电话010-86483801。
十四、此次交易资料互为补充、说明,需要完整使用,不能拆分,请竞买人仔细阅读。
十五、联系方式
出让人:红河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 张先生
联系电话:0873-3036649
红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晁女士
联系电话:13769358665
云南凯迪佳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人:曹先生
联系电话:15887210997
云南凯迪佳拍卖有限公司
2022年8月01日
发布单位:云南凯迪佳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人:曹先生
电话:15887210997 / 158872109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