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邱出告字[2022]17、18、19、20、21号
经邱县人民政府批准,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5(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 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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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
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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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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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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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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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年限(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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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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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保证金(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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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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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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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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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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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强大街东、振兴 路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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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6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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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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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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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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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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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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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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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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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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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大道东、北环 路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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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97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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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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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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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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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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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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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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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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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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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大道东、柳苑 路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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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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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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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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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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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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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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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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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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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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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强大街西、柳苑 路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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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533.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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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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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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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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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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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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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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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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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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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强大街东、永兴 路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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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74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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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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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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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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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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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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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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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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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增价幅度为2万元人民币或其整数倍。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 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2年07月05日 至 2022年08月03日 到 邱县 行政审批局二楼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 2022年07月05日 至 2022年08月03日 到 邱县行政审批局二楼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 截止时间为2022年08月03日17时00分。经审核, 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 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2年08 月03日17时3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邱县行政审批局二楼 进行。上述地块挂牌时间别为: 2022年07月27日09时 至 2022年08月05日09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 转入现场竞价, 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2022-20号、2022-21号地块为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地块,固定资产投资强度、容积率、亩均税收、单位能 耗GDP增加值等指标按照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邱县工业用地“标准地+承诺制”改革工作方案(试行) >的通 知》(邱政办字[2022]12号)规定的邱县“标准地”控制性指标标准执行,土地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 合同》时,须同时与邱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签订《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履约监管协议》、《企业投资工业项目 “标准地”投资承诺书》。
(三) 本次公开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由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变更公告或发出书面通知,届时以变更公告 或书面通知为准。
(四) 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持成交确认书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 同》。
(五) 在竞买成交确认后竞买保证金转为定金,定金可充抵地价款。
(六) 涉及地上资产的,由竞得人在宗地成交后, 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七) 保证金进账单位(人)名称必须与竞买单位(人)名称一致。
(八) 地块形状及四至位置以出让人提供的宗地图及界址点坐标成果表或宗地面积量算表为准。具体用地性质和 规划指标要求详见规划条件。
(九) 出让宗地范围内地上及地下如有建(构)筑物、树木、空中电力线、通讯线、地下隐藏物、埋藏物、地下 管网等, 竞得人可结合规划设计方案保留,对不需要保留的由竞得人自行负责向有关部门申请协调迁移或清理等,所需费 用由竞得人自行支付。
(十) 本次出让供地条件为现状。不再组织现场踏勘, 申请人可自行踏勘。
(十一)竞得人须按照供后监管要求, 自觉、按时提供、报送相关文件、资料、票据、照片等,并积极主动配 合、接受供后监管监督检查。
(十二)本次公告未尽事宜见出让地块挂牌文件。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邱县行政审批局二楼
联 系 人: 尚女士
联系电话:18833050501
开户单位: 邱县行政审批局保证金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邱县支行
银行帐号:501660010400142740000000002
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7月5日
发布单位: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人:尚女士
电话:18833050501 / 18833050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