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用水权交易转让结果公示
宁水交示字[2022]0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第460号令)《宁夏回族自治区水资源管理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用水权市场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经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批准,受盐池县人民政府授权,盐池县水务局委托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以网上公开竞价方式出让QYSQJY-640323-2022-003水资源使用权。交易中心遵循公
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于2022年06月01日至2022年06月15日通过宁夏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然资源要素交易市场http://nxys.nxggzyjy.org/portal/index组织出让, 于2022年06月15日成交。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转让用水权基本情况
1.交易编号:QYSQJY-640323-2022-003
2.用水权类型:县级行政区域之间开展的用水权交易
3.所在地区:盐池县
4.交易水量:300万立方米/年
5.交易起始价:1元/立方米·年
6.转让年限:1年
二、转让方基本信息
转 让 方:盐池县水务局
地 址: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盐池县花马池西街321号联 系 人:郭丽萍
交易编号
竞得单位
成交量
成交单价
转让年限
成交总价
QYSQJY- 640323-
2022-003
宁夏润阳硅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60万立方米/年
1元/立方米
·年
1年
600,000元
联系电话:18295084164 三、受让竞得方基本信息
四、公示期
公示时间为2022年07月01日至2022年07月07日。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异议人应在公示期内向交易中心书面提出。提交材料如下:
1.异议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注:异议人为自然人的,须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其按手印的身份证复印件;异议人为机构的,须提供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异议人委托他人代为提出异议的,委托代理人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
2.异议人签字或盖章的异议申请书原件及所附证据材料原件。(注:异议申请
书内容应包括具体的异议申请事项、事实与理由等。) 五、交易中心联系方式
地 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51号瑞银财富中心B座联 系 人:李女士
联系方式:0951-6891023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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