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儋自然资公告〔2022〕14号
经儋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儋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将位于南丰镇油文村A01-03地块5738.9平方米(折合8.608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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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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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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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
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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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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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起始价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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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保证金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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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丰镇油文村A01-03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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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38.9平方米(折合8.608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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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馆用地(不能建设产权式酒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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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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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1.8,建筑密度≤70%,建筑高度≤12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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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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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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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宗地开发建设要求:
(一)该宗地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项目须在3个月内开工,2年内竣工,3年内达产,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低于380万元/亩。
(二)该宗地项目达产之日起,年土地税收贡献不低于 10万元/亩,亩均年产值不低于300万元/亩。
(三)根据《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商业、办公类建设项目全过程管理的意见》有关规定,严禁旅馆用地建设项目分割销售和不动产登记。
(四)该宗地建设严格按照省装配式相关要求执行,竞得人竞得土地后,如造成地块闲置的,按照《海南自由贸易港闲置土地处置若干规定》处置。
三、竞买事项:
(一)竞买人资格。根据儋州市农业农村局产业发展要求,该地块用于发展热带特色高效农业,竞买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报名参加竞买;
2.不接受联合体竞买;申请参加竞买者须提出书面竞买申请,并提供《竞买须知》中要求提供的相关文件;
3.同一竞买人只能提交一次竞买报名(同一法定代表人视为同一名竞买人,报名名称与缴纳竞买保证金账户名称必须一致)。
具有下列行为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本次土地挂牌出让活动:
1.在儋州市范围有拖欠土地出让金行为,至今尚未付清的;
2.在儋州市范围内有闲置土地、低效利用土地、未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动工开发的、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等违法行为、未及时纠正的;
3.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被税务系统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联合惩戒名单的企业法人和个人。
4.根据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关于加强土地供应竞买人资格审核的通知》(琼自然资函〔2020〕1753号)文件规定,原非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人。
(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设有底价,按照价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申请人可于2022年7月8日(北京时间)至2022年8月3日16:00(北京时间)到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龙华路23号万国中央区逸景阁2001房或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一楼受理大厅3号窗口咨询和购取挂牌出让手册,并按挂牌出让手册的具体要求报名参加竞买。
五、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3日16:00(北京时间)。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2年8月3日17:00 (北京时间)前确认其竞买资格(竞买保证金以款到账为准)。
六、挂牌地点:海南省政府会展楼二楼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土地交易厅。
七、挂牌时间:2022年7月26日至2022年8月5日11:00(北京时间)。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本次竞买活动挂牌报价阶段只接受书面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电子、口头等其他方式报价。
(三)该宗地属新增国有建设用地,四至界线清楚、面积准确、土地权利清晰、无法律经济纠纷、土地开发利用规划条件明确、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该宗地周边可以满足施工建设所需的水、电供应,相关设备、机械可以进场施工,具备动工开发所必须条件;该宗地已列入我市今年度非农建设用地供地计划。
(四)挂牌的地块以现状土地条件出让。本次挂牌出让事项如有变更,以届时变更公告为准。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儋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手册》,该手册所载内容为本公告的组成部分。
联系人: 杨先生 林先生
联系电话:0898-23883393 66724809
地址: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查询网址:http://zw.hainan.gov.cn/ggzy/
http://lr.hainan.gov.cn
http://www.landchina.com
儋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7月6日
发布单位:儋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18719695630 / 0898-23883393 66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