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受委托,对2015年徐汇公安分局移动警务终端设备采购项目(二期)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质要求:
(1) 投标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与招标相应的经营范围; (2) 投标方必须提供由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文件(原件);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中小企业按照相关规定享受优惠政策。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15年徐汇公安分局移动警务终端设备采购项目(二期)
2、招标编号:SHXM-00-20151030-2296(代理机构内部项目编号:SCZB20151376)
3、预算编号:07-15-11480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要求:
本项目预算资金82.31万元。采购移动警务终端设备一批。(详见第四章 货物需求一览表)
5、交付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之内
6、交付地点:上海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5-11-04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5-11-24,登录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人代表委托书 (委托人须持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 原件; 2、 被授权人身份证; 3、 企业营业执照原件; 4、 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本项目为电子招标,报名资料请上传原件扫描件。 (*本项目网上报名审核时间2015年11月04日起至2015年11月10日,逾期报名概不受理。)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5-11-26 1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5-11-26 1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上海市 2、开标地点:上海市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届时,请投标人派遣授权代表自行携带电脑、CA证书、3G/4G上网卡等前来参加开标会,并签到以示出席。
华北 北京 天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