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山西汾西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物资供销公司 受山西汾西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物资供销公司委托,对山西汾西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灵北煤矿移动变电站设备(下称“货物”)的供货及服务组织国内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概况 山西汾西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灵北煤矿矿井及选煤厂项目所在地位于山西省灵石县两渡镇,矿井设计生产能力240万吨/年。本次招标内容为移动变电站设备。付款方式:货到票到,分期付款,留10%质保金。
二、招标编号及招标内容 1、招标编号:JCZB01-HW20151020 2、招标内容:移动变电站,共2台。额定容量1250KVA,一次电压10KV,二次电压1200/693V的1台;额定容量1600KVA,一次电压10KV,二次电压1200/693V的1台。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的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从事招标货物供货能力的企业,且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履行合同的能力,能够提供先进可靠的产品和良好的售后服务。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1月5日至2015年11月11日(上午8:00-12:00,下午2:00-6:00,节假日除外)报名。 2、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除注明外): ①针对本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②授权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 ③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④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⑤税务登记证副本; ⑥基本户开户许可证; ⑦招标货物所需国家或行业规定的生产(制造)许可证、防爆合格证、试验报告、检验测试报告; ⑧ISO系列证书等相关证书等; ⑨近三年内成功运行且与本次投标产品相同或类似产品的相关业绩证明(供货合同); 注:如为代理商投标,除提供代理商及厂家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货物制造商的专项授权代理文件。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15年11月5日至2015年11月11日。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 3、招标文件售价为300元,售后不退,不邮寄。招标文件费可以现金或电汇形式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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