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网挂【2022】00
经 儋州市人民政府 批准, 儋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一)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指标。
地块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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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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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面积
(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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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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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合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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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积
(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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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年限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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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用
地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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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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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密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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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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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
限高(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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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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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保证金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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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G-01 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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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浦东部生活服务区东横十三路东北侧、中心大道西北侧、东纵一路东南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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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08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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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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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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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5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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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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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售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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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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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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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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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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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96.5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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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96.5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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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住宅用地 (城镇住宅用地 (安居型商品住房55%,市场化商品房和保障性租赁住房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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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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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53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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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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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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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⒉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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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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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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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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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规划控制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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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宗地净地情况:
出让宗地属存量国有建设用地,四至界线清楚,土地权利清晰、安置补偿落实到位、地上附着物已清表,无法律经济纠纷、土地开发利用规划条件明确,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该宗地可以满足施工建设所需的水、电供应,相关设备、机械可以进场施工,具备动工开发所必需条件。
二、本次挂牌出让设有底价,按照出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三、开发建设要求
(一)本次挂牌出让的宗地中5%的零售商业需集中布局。55%的安居型商品住房需集中布局,实行现房、带装修销售,装修标准不低于1000元/平方米,销售价格原则上不超过7100元/平方米,主要用于解决洋浦经济开发区基层教师、基层医务人员、引进人才及本地居民住房困难的问题,其余未尽事宜依据《洋浦经济开发区安居型商品住房(一期)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相关政策文件落实。 (二)按照竞得后确认的市场化商品房、保障性租赁住房比例进行开发建设,其中保障性租赁住房扶持政策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国办发〔2021〕22 号)及海南省保障性租赁型住房相关文件等执行,市场化商品房按照海南省市场化住房相关文件等执行。 (三)根据《关于大力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的实施意见(试行)》(琼发改能源〔2021〕489号)《关于进一步稳步推进装配式建筑有关事项的通知》(琼建科函〔2021〕155号)《海南省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十四五”规划(2021-2025)》《洋浦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明确2022年建筑节能有关政策要求的通知》(浦管办〔2022〕2 号)等文件要求,建设单位要自觉执行太阳能建筑、装配式建筑、绿色建筑政策要求,建设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设施,提高绿色建筑星级标准和装配式建造方式比例,积极申报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对未按政策要求执行的项目建设单位、勘查设计机构、图审机构、施工企业和相关责任人,纳入不良诚信记录并公开。 1.单体建筑屋顶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总屋顶面积达到3000平方米的项目,除特殊要求外,原则上要按照满足建设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的要求同步设计、同步实施。 2.该地块实施装配式建筑,应按装配式建筑有关规定执行,同时满足《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GB/T 51129-2017)和《海南省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规则》(2021年修订版)要求的社会投资商品房项目(包括住宅及商业用房),其满足装配式建筑要求的部分,按照规划地上建筑面积的3%进行奖励,奖励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核算。奖励面积可在本项目或相同建设单位的其他项目中兑现,奖励政策至2022年12月31日截止。 3.总建筑面积超过10万平方米的住宅建筑要按照绿色建筑二星级及以上标准设计、建设和运行,且住宅小区要符合《海南省绿色生态小区技术标准》。 4.其余未尽事宜依据《洋浦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明确2022年建筑节能有关政策要求的通知》(浦管办〔2022〕2 号)相关政策文件落实。 (四)以1.0个/120㎡建筑面积配建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位;按照《海南省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技术标准》(DBJ-041-2019)设计停车场停车位充电设施。按照《关于民用建筑人防工程建设相关许可纳入基本建设管理程序的通知》开展人防工程设计。 (五)本次挂牌出让的宗地已具备开发建设条件。竞得人应在按现状交地后1个月内动工,18个月内完成项目建设。从出让合同约定动工之日起满6个月不动工开发的,按土地出让价款的20%征收土地闲置费;土地闲置满两年的,按规定依法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设计施工,应符合国家、海南省和洋浦经济开发区的有关管理规定。 (六)宗地拟用于建设安居房项目,为保障项目建设品质,竞买人或其控股股东方需在土地成交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在洋浦另行设立常设全资公司(非项目公司),注册资本至少3亿元。
四、竞买申请
(一)竞买人资格。
(一)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本次挂牌不接受联合申请。 (二)具有下列行为的竞买人,不得申请竞买: 1.存在因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的。 2.存在拖欠土地出让金、违约金、利息等行为的。 3.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次竞买。 (三)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项目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由项目公司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办理不动产权登记。 (四)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 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近期住房及用地供应管理和调控有关工作的通知》(建房〔2017〕80号),竞买人需承诺土地购置资金为合规自有资金购地,不属于金融贷款、资本市场融资等,并载明如承诺不实则自动取消土地竞买资格。
(二)交易资料获取方式。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信息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手册及其他相关文件。手册和文件可从海南省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lr.hainan.gov.cn:9002)查看和打印。
(三)竞买申请方式。
本次交易活动竞买申请环节采取线上方式进行,有意向的竞买人可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按要求上传竞买申请文件。不接受电话、邮寄、书面、口头等其他形式的申请。
竞买申请时间: 2022年06月29日08时30分 至 2022年07月26日17时00分 (以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下同)。
(四)竞买保证金。
竞买人在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时,应选定一家银行交纳竞买保证金,选定银行后系统自动生成唯一的随机竞买保证金账号,保证金交纳银行一经选定不能更改,竞买人应谨慎选择。竞买人须按照出让手册的有关规定将竞买保证金足额交入该账号(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以银行信息系统入账时间为准)。本次竞买保证金的币种为人民币,不接受外币。竞买保证金应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所得,并出具承诺。
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 2022年07月26日17时00分 。
(五)资格确认。
竞买资格审核开始后,出让人在2个工作日内、资格审核截止时间前完成竞买申请文件审核。竞买人提交竞买申请时应充分考虑网上交易活动的竞买资格审核时效,并进行审慎注意。
竞买人的竞买申请文件审核通过,且竞买保证金已按要求交纳的,网上交易系统自动发放《竞买资格确认书》,确认其获得竞买资格。
竞买资格审核时间: 2022年07月19日08时30分 至 2022年07月27日17时00分 。
五、挂牌报价时间及地点
(一)本次交易活动挂牌报价竞价环节采取线下方式进行,获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应持在线下载打印的《竞买资格确认书》到指定地点参与报价竞价活动。挂牌报价阶段仅接受书面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电子、口头等其他方式报价。挂牌截止由挂牌主持人主持确定。
(二)挂牌报价时间: 2022年07月19日08时30分 至 2022年07月29日15时00分 ,受理报价时间为北京时间工作日08:30至11:30及14:30至17:00。
(三)挂牌报价地点: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三楼307室
(四)挂牌现场会地点: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二楼土地矿产资源交易厅(203室)。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竞买人需有在海南开发过安居房项目业绩(提供项目相关报建资料)。 2.为了保障项目开工时间,勘察设计单位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前选取确定并完成初步工程地质勘察,竞得人竞得土地后可直接使用成果进行建设,但需与编制单位签订委托协议并支付相关费用。
七、风险提示
(一)浏览器请使用IE11,其它浏览器可能会对网上交易操作有影响,竞买人在竞买前仔细检查自己电脑和网络运行环境。网上竞买申请、资格审核程序按网上交易系统预先设定的程序运行,竞买人应先到网上交易模拟系统练习,熟悉网上交易的操作流程、方法。由于操作不熟练引起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二)竞买人持CA数字证书实名登录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相关操作,系统注册及证书办理详见《海南省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用户手册》。竞买人应妥善保管CA数字证书,竞买人通过网上交易系统实施的任何行为,均视为竞买人自身行为或法定代表人合法授权的行为,该行为的法律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三)竞买人应当仔细阅读并熟知交易规则和有关文件后,参加网上交易活动。竞买申请一经提交,即视为竞买人对交易规则、出让须知、建设用地使用权信息和使用条件、建设用地使用权现状和可能存在的风险提示等无异议并完全接受。
(四)因竞买人使用的计算机遭遇网络堵塞、病毒入侵、硬件故障或者损毁、遗失数字证书,遗忘或者泄露密码等原因,导致不能正常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或进行申请的,其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五)竞买人应当谨慎报价,报价一经确认即产生法律效力,不可撤回。竞买人未出席挂牌现场会的,视为自动放弃挂牌交易线下竞价,且不影响成交结果的法律效力。
八、咨询方式
(一)交易业务咨询。
联 系 人: 杨先生 。
联系电话: 23993393 。
查询网址:http://zw.hainan.gov.cn/ggzy/、http://lr.hainan.gov.cn、http://lr.hainan.gov.cn:9002/。
(二)CA证书办理咨询。
办理机构:海南省数字认证中心。
办理地址:海口市国贸大厦c座b栋一楼海南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三亚市政务服务中心16、17号窗口。
咨询电话:0898-66668096、66664947。
证书驱动下载网址:www.hndca.com。
(三)数字证书绑定咨询。
办理机构:海南省土地 储备整理交易中心。
办理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五指山南路3号。
咨询电话:0898-65236087。
数字证书办理及绑定具体事宜,可查看网上交易系统“资料下载”栏目《海南省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办理及绑定指南》。
儋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06月29日
发布单位:儋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人:赵露茹
电话:13637883540 / 0898-652360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