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排污权出让结果公示
宁排污交示[2022]13号
根据有关规定,吴忠市生态环境局委托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以网上公开竞价方式出让吴排污(竞)[2022]-03号 排污指标。交易中心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于2022年06月08日至2022年06月21日通过宁夏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然资源要素交易市场http://nxys.nxggzyjy.org/portal/index组织出让,于2022年06月21日成交。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出让排污权指标基本情况
1.交易编号:吴排污(竞)[2022]-03号
2.项目名称: 2022年吴忠市二氧化硫政府储备排污权交易第2期
3.交易污染物来源:政府储备量
4.污染物种类:二氧化硫
5.出让排污权指标数量:8吨
6.出让年限:5年
7.替代比例:1:1
二、出让方基本信息
1.出让方:吴忠市生态环境局
2.地 址:吴忠市利通区开元大道(西)427号
3.联 系 人:薛飞
4.联系电话:18095332518
三、受让方基本信息
交易编号
竞得单位
竞得数量
使用年限
成交价
吴排污(竞)[2022]-03号
宁夏金裕海化工有限公司
0.397吨
5年
38600元/吨
宁夏润广石化有限公司
4.5221吨
38500元/吨
宁夏天利丰能源利用有限公司
0.561吨
35500元/吨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五采油厂
0.07吨
33300元/吨
国电投宁夏盐池县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铝型材分公司
0.45吨
2400元/吨
宁夏海利科技有限公司
1.9999吨
2300元/吨
四、公示期:2022年06月21日至2022年06月28日。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异议人应在公示期内向交易中心书面提出。提交材料如下:
异议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注:异议人为自然人的,须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其按手印的身份证复印件;异议人为机构的,须提供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异议人委托他人代为提出异议的,委托代理人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
异议人签字或盖章的异议申请书原件及所附证据材料原件。(注:异议申请书内容应包括具体的异议申请事项、事实与理由等。)
(3)交易中心联系方式
地 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51号瑞银财富中心B座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951-6891025
华北 北京 天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