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市城区“五清”餐饮废水整治配套污水管网工程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2AMMZJ00119
二、项目名称:巢湖市城区“五清”餐饮废水整治配套污水管网工程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融通道路设施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八斗镇花张街花张社区老办公楼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伍拾万零贰仟柒佰玖拾玖元玖角玖分(¥:502799.99)
四、 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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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巢湖市城区“五清”餐饮废水整治配套污水管网工程
施工范围:巢湖市城区“五清”餐饮废水整治配套污水管网工程,具体内容详见项目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60日历天
项目经理:倪杨
执业证书信息:皖2341314487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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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评审专家名单:王金云、王汉怀、周学山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成交服务费收费标准按照合肥市物价局(合价服[2009]216号)文件规定收取;工程量清单和最高投标限价(控制价)编制费:以成交价为计算基数,分包别参照皖价服[2007]86号文件规定的标准的70%收取,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收取。
收费金额:人民币陆仟肆佰壹拾伍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巢湖瑞安工程咨询事务所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巢湖市东塘路捷立汽车北三楼办公室,联系人:宫尚君,联系电话:13956672414。
若投标人(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巢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投诉,投诉函中应明确提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与理由。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巢湖市污水处理管理处
地 址:巢湖市银屏路
联 系 人:周学山
联系方式:138652341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巢湖瑞安工程咨询事务所
地 址:巢湖市东塘路捷立汽车北三楼办公室
联 系 人:宫尚君
联系方式:1395667241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宫尚君
电 话: 13956672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