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清丰县文化路停车场建设项目(EPC模式);
1.2、项目编号:HNHX-PY-2022009;
1.3、建设地址:城区康王路与凤鸣路交叉口的东南角;
1.4、项目概况:停车场建设;
1.5、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6296.56万元;
资金来源:申请专项债券与政府财政资金;
1.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1.7、招标范围: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包括勘察工作、建筑施工图设计等设计、人防设计及后续服务(包括有关部门对施工图评审的组织、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等工作)及本项目的施工、竣工验收、保修;
1.8、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30日历天,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并移交使用;
1.9、质量标准:
①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要求 及招标人的标 准与要求,且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
②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1.10、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二、招标过程:
本项目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按照法定公开招标程序和要求,于2022年5月17日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pyggzy.com/)上公开发布招标公告,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及缴纳投标保证金/保函的投标单位:4家。
三、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
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评标委员会按最终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第一名:濮阳市远达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第二名:中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第三名:濮阳市广泽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四、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与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
(一)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
第一中标候选人:联合体牵头人:濮阳市远达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一:中科瑞城设计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89.55%
项目经理:高飞虎 注册编号:豫241212296778
项目设计负责人:倪梁峰 证书编号:124100762
项目勘察负责人:金迎春 证书编号:AY114100403
施工技术负责人:朱春梅 职称:工程师 C20190963094000000100
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30日历天,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并移交使用
质量标准:①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要求及招标人的标 准与要求,且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
②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业绩:
工程名称:清丰县东赵店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四次
合同价格:1.049亿元
开竣工日期:2019年7月10日-2021年7月10日
第二中标候选人:联合体牵头人:中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一:大连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投标报价:89.65%
项目经理:韦怀英 注册编号:豫241101224529
项目设计负责人:佟柏松 证书编号:202101547
项目勘察负责人:李永森 证书编号:AY192100704
施工技术负责人:王守华 职称:中级B07150900005
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30日历天,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并移交使用
质量标准:①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要求,及招标人的标准与要求,且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
②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业绩:
工程名称:旅顺区城镇化建设项目基础设施一期工程(不含给水)EPC总承包
合同价格:151954400元
开竣工日期:2020年9月25日-2021年6月21日
第三中标候选人:联合体牵头人:濮阳市广泽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一:智诚建科设计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89.68%
项目经理:张月强 注册编号:豫241161710979
项目设计负责人:李峰 证书编号:151104977
项目勘察负责人:许玉静 证书编号:AY195200475
施工技术负责人:张好省 职称:工程师 C07070140900443
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30日历天,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并移交使用
质量标准:①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要求,及招标人的标准与要求,且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
②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业绩:
工程名称:郑州市中原区桐柏路街道办事处第三批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合同价格:4437.26万元
开竣工日期:2021年7月1号-2021年10月31号
(二)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略)
五、公示期限:
公示期限:2022年6月14日至2022年6月16日
六、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评标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公司和招标人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亲自携带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将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示的媒介:
本评标结果公示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pyggzy.com/)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清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清丰县春晖路28号
联 系 人:程女士
电 话:13939393363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华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开封市郑开大道与集英街交叉口开元上城6号写字楼901-907
联 系 人:郭先生
电 话:0393-6658589
发布人:清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2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