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FSYH2022-031
二、项目名称: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二次)
三、成交信息
成交供应商:辽宁本源土地规划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沈阳市沈河区东陵路120-109号433-1室
成交金额:人民币肆拾玖万叁仟伍佰元整(¥493,500.00 )
四、 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二次)
服务范围:对清原满族自治县的耕地后备资源进行调查评价。(具体详见响应文件)
服务要求:根据《自然资源部 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 发〔2021〕47 号)要求,做好耕地后备资源调查工作。(具体详见响应文件)
服务时间:签订合同后按要求2022年6月底完成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工作。
服务标准:(一)《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 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1〕47 号);(二)《关于印发〈辽宁省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实施方案〉的 通知》(辽自然资办发〔2021〕81 号);(三)《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程》(TD/T 1055—2019);(四)《农用地质量分等规程》(GB/T 28407—2012);(五)《全国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工作方案》;(六)《全国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技术方案》;(七)《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技术规定》;(八)《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综合数据库标准》(试行);(九)《辽宁省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实施方案》。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光辉、冯文泽、高峰(不含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采购文件要求收取代理服务费为人民币9000元,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予以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清原满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 抚顺市清原满族自治县石花街清原宾馆西南侧
联系方式: 024-530710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抚顺市元恒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长春街道临江东路16号4单元701
联系方式: 024-578809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姚姝
电 话: 024-57880999
华北 北京 天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