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洪区高标准农田核心区暨美丽田园一体化建设项目设计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于洪区高标准农田核心区暨美丽田园一体化建设项目设计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6月07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210114-00099
项目名称:于洪区高标准农田核心区暨美丽田园一体化建设项目设计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0.00
最高限价(%):100
一、服务范围:于洪区高标准农田核心区暨美丽田园一体化建设项目设计服务。
二、投资规模:于洪区高标准农田核心区暨美丽田园一体化建设项目所有相关设计服务及上级下达的有关需设计单位完成的相关工作。
三、主要成果:
3.1、设计文本:主要阐述项目概要、项目区概况、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水资源评价及供需平衡分析、工程规划设计、开发任务和建设内容、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综合效益分析、组织实施和运行管护、环境影响与评价、结论与建议、主体工程设计、施工组织设计等。
3.2、设计说明:主要阐述规划编制的背景,介绍项目区自然概况、社会经济状况、基础设施,论述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从项目区水资源概况、项目区现有及设计水平年供需水情况对项目区水资源进行评价,说明规划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建设标准、建设规模、总体规划布局及最佳方案评选,说明规划目标任务及建设内容,编制工程投资估算(概 算)、说明项目施工方法、施工工期及进度计划,说明项目的经济、社会、生态效益,说明项目组织实施机构及运行管护措施,说明项目实施对环境的影响等。
3.3、规划图件:项目区位置图、项目区现状图、项目区规划图、单体构筑物物结构图等
四、服务工作量(包括但不限于)
4.1 进行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4.2 编制初步设计概算;
4.3 负责本项目审查、报批所需提供的资料及服务;
4.4 提供施工配合、技术指导及相应技术咨询服务;
4.5 根据工程实际及时提供相应变更等;
4.6 配合编制竣工图。
五、投标单位中标后需要提供的成果文件及资料
5.1 须按行政主管部门要求提交报审图纸;
5.2 按招标方要求须提供各阶段所需的完整图纸;
5.3 须提供满足施工招标的所需技术要求;
5.4 后续服务:提供相关技术咨询服务,施工现场根据需要派相关设计人员现场服务。
六、设计范围、进度和深度要求设计单位按照招标人要求和规划线位设计施工图,确保施工图符合国家施工规范,达到经济、合理、优化、便于施工的目的,如需要发生设计变更,设计单位必须积极进行相应变更,设计单位对设计成果终身负责。初步设计阶段和施工图设计阶段的设计范围和深度应满足现行国家规范规定的各阶段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策未促进中小企业、促进禅机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同时具备水利行业设计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和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专业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的法人单位;(2)投标人须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核监管平台》“中介服务”的工程咨询单位名录中,且备案专业为“水利水电”或“农业、林业”;(3)经“信用中国或各省市信用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5月24日 08时30分至2022年05月31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6月07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于洪区黄海路16号甲三和大厦(于洪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六、开启
时间:2022年06月07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于洪区黄海路16号甲三和大厦(于洪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通过在线下载获取文件及投标报名后,须在获取文件截止时间前向指定邮箱1293013666@qq.com发送邮件,邮件应包含以下材料扫描件:(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电子版(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并注明所投项目名称、包号、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电话。
3、供应商需自行准备电子设备进行响应解密,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电子文件解密时间为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一小时内完成报价,如有二次(含)以上报价项目,报价提交时间为报价端口开放后一小时内完成报价。
4、供应商须自行携带可在线解密的笔记本电脑现场解密或在本单位使用可解密的电脑在线解密。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于洪区农业农村局
地 址: 沈阳市于洪区
联系方式: 024-858338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德信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铁西区北一西路52甲号金谷平台大厦BD座1202-1
联系方式: 17790946111
邮箱地址: 1293013666@qq.com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沈阳重工北街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德信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账号: 210501503601000001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高杨
电 话: 17790946111
发布单位:辽宁德信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杨
电话:18790946111 / 17790946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