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昆明长水国际机场有限责任公司
1.招标条件
昆明长水国际机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昆明长水国际机场航站楼标识牌制作安装维保项目(第四次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昆明长水国际机场航站楼标识牌制作安装维保项目(第四次招标)
2.2项目地点:昆明长水国际机场
2.3招标范围:①航站楼标识系统规划设计;②航站楼标识标牌的采购、生产制作、安装;③航站楼标识标牌系统的日常巡视检查;④航站楼标识标牌系统的维护保养。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技术标准、规范及要求》内容。
2.4服务周期:两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条件: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完成标识标牌设计、生产制作货及伴随服务能力的制造商、广告商或平面设计公司(之一);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设计、制作、安装等相关内容),成立时间3年以上,注册资金人民币200万元(含200万元)以上;
(2)投标人应有固定的办公和工作场所,并具备相关专业设备(提供产权证或租赁合同等证明材料);
3.2财务要求:近三年(2012-2014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3.3业绩要求:近三年(2012年至今)须具有从事民用机场航站楼标识类工程项目的业绩,或者其
他大型的公共设施、会展中心、交通枢纽标识系统项目的业绩(单项合同金额50万以上)(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等证明材料);
3.4信誉要求: 近三年(2012年至今)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
仲裁和诉讼记录(提供书面说明)。
3.5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近三年(2012年至今)承担过至少2项(标识牌、设计、
制作、安装等)项目(提供合同等证明材料);
(2)设计师:投标人企业拥有专业设计师不少于5名,投标时提供设计师简历(简历应包括设计师从业经历、持有的资质(业内认可资格证或同级别认证)、业绩及作品、劳动合同等证明材料);
(3)现场施工人员:具有1年以上标识类项目或者工程类项目现场施工经验(提供工作简历及劳动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
3.6其他要求:
投标人需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起,查询期间为检察机关可提供的最长期限范围内)。
4.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5.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10 月 21 日至 2015 年 10 月 2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14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网(
www.toobiao.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注册。注册联系人:谢彦,手机:13520830890
购买文件时,请提供营业执照、项目经理(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近三年(2012年至今)承担过
至少2项(标识牌设计、制作、安装等)业绩的合同证明材料)、设计师(投标人企业拥有专业设计师不少于5名,提供设计师简历(简历应包括设计师从业经历、持有的资质(业内认可资格证或同级别认证)、业绩、劳动合同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200.00 元(含电子版),文件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 年 11 月 10 日9时30分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