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东区社会工作和社会救助服务站服务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2-210104-00116
二、项目名称:大东区社会工作和社会救助服务站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01包
供应商名称:沈阳市仁爱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沈阳市大东区沈铁路57号
中标(成交)金额:340,000(元)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02包
供应商名称:沈阳市众享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供应商地址:大东区沈阳市大东区广宜街21号
中标(成交)金额:338,956(元)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03包
供应商名称:沈阳市绿萝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供应商地址:大东区沈阳市大东区广宜街21号明城国际B座1924室
中标(成交)金额:325,000(元)
包组编号:004
包组名称:04包
供应商名称:沈阳市益启爱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长江街60号中乾花园B座17楼13号
中标(成交)金额:332,446.4(元)
包组编号:005
包组名称:05包
供应商名称:沈阳市普助公益事业发展中心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沈阳市铁西区保工北街3号金地名京A座913室
中标(成交)金额:335,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01包
服务类
名称:C99其他服务
服务范围:大东区
服务要求:★(1)开展社会救助服务。协助做好社会救助相关工作,包括主动排查发现困难家庭,对申请社会救助家庭状况走访调查、评估、复核、登记建档,社会救助对象信息管理,开展城乡低保和特困供养等救助政策宣传咨询,为社会救助对象提供救助资源链接、生活照料及心理疏导等服务,开展特困供养人员生活自理能力评估。 ★(2)开展儿童关爱保护服务。配合开展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入户探访、信息管理、权益维护和健康教育等服务。为有需求的儿童提供心理辅导、康复救助、监护救助等服务,参与涉及相关案件中未成年人的心理干预、法律援助、社会调查、教育矫治等服务。协助开展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 ★(3)开展为老养老服务。对特困供养、农村留守、建档立卡等老年人群体开展健康服务、精神慰藉、危机干预、社会支持、社区参与、权益保障等服务。统筹链接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涉老社会组织和服务性企业等资源,开展敬老助老服务。 ★(4)开展社会事务服务。宣传婚姻、殡葬、流浪乞讨救助管理等政策法规,倡导婚俗、殡葬改革,开展婚前辅导、婚姻家庭辅导,引导文明节俭办红白事。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救助对象提供心理疏导、教育矫治等服务。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开展需求评估、心理辅导、能力提升、资源链接等服务。 ★(5)开展社区治理服务。发展壮大志愿者队伍,支持和培育志愿服务组织、社区社会组织等公益性机构。根据居民需求统筹设计、承接和实施服务项目,促进社会组织、社会资源和各类社区主体有序参与。推动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三社联动”,在社区参与、社区融合、社区发展等方面发挥作用。
服务时间:一年
服务标准: ★(1)应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并严格执行项目支出审批制度,建立健全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按照规定的开支范围列支补助资金,其中督导费用不高于10%,宣传经费不高于10%,负责中期、终期评估经费,无明确标准规定的列支名目,参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2)探访服务不得低于50人,必须建立健全探访服务档案,建档率达到100%,服务档案规范完整,根据需求调查结果,撰写需求调查报告1份。 ★(3)开展个案工作,个案开案不少于15例,每个个案服务次数不低于5次,结案不低于5个。完成小组活动不少于12个,每个小组参加人员不少于5人,每个小组节数不低于5次。完成社区活动不少于4场,每次社区活动人数不低于30人。带动社区志愿者不低于20人。各项服务、活动须留存音像资料予以佐证。 ★(4)社工站办公及服务设施设备齐全,培养本土社工,考取社工师证1人,督导不低于5次。 ★(5)建立街道社工站宣传平台。建立社工站微信平台,分别每周2次以上更新,简报至少每月一次推送,区级以上媒体宣传2次以上。项目实施地醒目位置应公示项目名称、执行单位、服务人员、服务内容等基本信息。 ★(6)直接服务对象对服务项目知晓度100%,满意度90%以上(由第三方进行满意度调查)。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02包
服务类
名称:C99其他服务
服务范围:(1)开展社会救助服务。协助做好社会救助相关工作,包括主动排查发现困难家庭,对申请社会救助家庭状况走访调查、评估、复核、登记建档,社会救助对象信息管理,开展城乡低保和特困供养等救助政策宣传咨询,为社会救助对象提供救助资源链接、生活照料及心理疏导等服务,开展特困供养人员生活自理能力评估。 (2)开展儿童关爱保护服务。配合开展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入户探访、信息管理、权益维护和健康教育等服务。为有需求的儿童提供心理辅导、康复救助、监护救助等服务,参与涉及相关案件中未成年人的心理干预、法律援助、社会调查、教育矫治等服务。协助开展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 (3)开展为老养老服务。对特困供养、农村留守、建档立卡等老年人群体开展健康服务、精神慰藉、危机干预、社会支持、社区参与、权益保障等服务。统筹链接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涉老社会组织和服务性企业等资源,开展敬老助老服务。 (4)开展社会事务服务。宣传婚姻、殡葬、流浪乞讨救助管理等政策法规,倡导婚俗、殡葬改革,开展婚前辅导、婚姻家庭辅导,引导文明节俭办红白事。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救助对象提供心理疏导、教育矫治等服务。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开展需求评估、心理辅导、能力提升、资源链接等服务。 (5)开展社区治理服务。发展壮大志愿者队伍,支持和培育志愿服务组织、社区社会组织等公益性机构。根据居民需求统筹设计、承接和实施服务项目,促进社会组织、社会资源和各类社区主体有序参与。推动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三社联动”,在社区参与、社区融合、社区发展等方面发挥作用。
服务要求: (1)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并严格执行项目支出审批制度,建立健全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按照规定的开支范围列支补助资金,其中督导费用不高于10%,宣传经费不高于10%,负责中期、终期评估经费,无明确标准规定的列支名目,参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2)探访服务不得低于50人,必须建立健全探访服务档案,建档率达到100%,服务档案规范完整,根据需求调查结果,撰写需求调查报告1份。 (3)开展个案工作,个案开案不少于15例,每个个案服务次数不低于5次,结案不低于5个。完成小组活动不少于12个,每个小组参加人员不少于5人,每个小组节数不低于5次。完成社区活动不少于4场,每次社区活动人数不低于30人。带动社区志愿者不低于20人。各项服务、活动须留存音像资料予以佐证。 (4)社工站办公及服务设施设备齐全,培养本土社工,考取社工师证1人,督导不低于5次。 (5)建立街道社工站宣传平台。建立社工站微信平台,分别每周2次以上更新,简报至少每月一次推送,区级以上媒体宣传2次以上。项目实施地醒目位置应公示项目名称、执行单位、服务人员、服务内容等基本信息。 (6)直接服务对象对服务项目知晓度100%,满意度90%以上(由第三方进行满意度调查)。
服务时间: 合同签定后一年
服务标准: 每个社工服务站须配备2名以上年龄40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且驻站社工具有社会工作专业资质或为本县市区户籍人员的全职社会工作者。与社会工作专业相关经历或学历的全职社会工作者,有社工师证优先。 服务对象及人数:街道居民,直接服务人数不少于50人,间接受益人数不少于200人。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03包
服务类
名称:C99其他服务
服务范围:在各街道办事处
服务要求:★(1)应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并严格执行项目支出审批制度,建立健全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按照规定的开支范围列支补助资金,其中督导费用不高于10%,宣传经费不高于10%,负责中期、终期评估经费,无明确标准规定的列支名目,参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2)探访服务不得低于50人,必须建立健全探访服务档案,建档率达到100%,服务档案规范完整,根据需求调查结果,撰写需求调查报告1份。 ★(3)开展个案工作,个案开案不少于15例,每个个案服务次数不低于5次,结案不低于5个。完成小组活动不少于12个,每个小组参加人员不少于5人,每个小组节数不低于5次。完成社区活动不少于4场,每次社区活动人数不低于30人。带动社区志愿者不低于20人。各项服务、活动须留存音像资料予以佐证。 ★(4)社工站办公及服务设施设备齐全,培养本土社工,考取社工师证1人,督导不低于5次。 ★(5)建立街道社工站宣传平台。建立社工站微信平台,分别每周2次以上更新,简报至少每月一次推送,区级以上媒体宣传2次以上。项目实施地醒目位置应公示项目名称、执行单位、服务人员、服务内容等基本信息。 ★(6)直接服务对象对服务项目知晓度100%,满意度90%以上(由第三方进行满意度调查)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一年
服务标准:★(1)开展社会救助服务。协助做好社会救助相关工作,包括主动排查发现困难家庭,对申请社会救助家庭状况走访调查、评估、复核、登记建档,社会救助对象信息管理,开展城乡低保和特困供养等救助政策宣传咨询,为社会救助对象提供救助资源链接、生活照料及心理疏导等服务,开展特困供养人员生活自理能力评估。 ★(2)开展儿童关爱保护服务。配合开展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入户探访、信息管理、权益维护和健康教育等服务。为有需求的儿童提供心理辅导、康复救助、监护救助等服务,参与涉及相关案件中未成年人的心理干预、法律援助、社会调查、教育矫治等服务。协助开展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 ★(3)开展为老养老服务。对特困供养、农村留守、建档立卡等老年人群体开展健康服务、精神慰藉、危机干预、社会支持、社区参与、权益保障等服务。统筹链接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涉老社会组织和服务性企业等资源,开展敬老助老服务。 ★(4)开展社会事务服务。宣传婚姻、殡葬、流浪乞讨救助管理等政策法规,倡导婚俗、殡葬改革,开展婚前辅导、婚姻家庭辅导,引导文明节俭办红白事。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救助对象提供心理疏导、教育矫治等服务。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开展需求评估、心理辅导、能力提升、资源链接等服务。 ★(5)开展社区治理服务。发展壮大志愿者队伍,支持和培育志愿服务组织、社区社会组织等公益性机构。根据居民需求统筹设计、承接和实施服务项目,促进社会组织、社会资源和各类社区主体有序参与。推动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三社联动”,在社区参与、社区融合、社区发展等方面发挥作用。
包组编号:004
包组名称:04包
服务类
名称:C99其他服务
服务范围:★(1)开展社会救助服务。协助做好社会救助相关工作,包括主动排查发现困难家庭,对申请社会救助家庭状况走访调查、评估、复核、登记建档,社会救助对象信息管理,开展城乡低保和特困供养等救助政策宣传咨询,为社会救助对象提供救助资源链接、生活照料及心理疏导等服务,开展特困供养人员生活自理能力评估。 ★(2)开展儿童关爱保护服务。配合开展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入户探访、信息管理、权益维护和健康教育等服务。为有需求的儿童提供心理辅导、康复救助、监护救助等服务,参与涉及相关案件中未成年人的心理干预、法律援助、社会调查、教育矫治等服务。协助开展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 ★(3)开展为老养老服务。对特困供养、农村留守、建档立卡等老年人群体开展健康服务、精神慰藉、危机干预、社会支持、社区参与、权益保障等服务。统筹链接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涉老社会组织和服务性企业等资源,开展敬老助老服务。 ★(4)开展社会事务服务。宣传婚姻、殡葬、流浪乞讨救助管理等政策法规,倡导婚俗、殡葬改革,开展婚前辅导、婚姻家庭辅导,引导文明节俭办红白事。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救助对象提供心理疏导、教育矫治等服务。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开展需求评估、心理辅导、能力提升、资源链接等服务。 ★(5)开展社区治理服务。发展壮大志愿者队伍,支持和培育志愿服务组织、社区社会组织等公益性机构。根据居民需求统筹设计、承接和实施服务项目,促进社会组织、社会资源和各类社区主体有序参与。推动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三社联动”,在社区参与、社区融合、社区发展等方面发挥作用。
服务要求:★(1)应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并严格执行项目支出审批制度,建立健全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按照规定的开支范围列支补助资金,其中督导费用不高于10%,宣传经费不高于10%,负责中期、终期评估经费,无明确标准规定的列支名目,参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2)探访服务不得低于50人,必须建立健全探访服务档案,建档率达到100%,服务档案规范完整,根据需求调查结果,撰写需求调查报告1份。 ★(3)开展个案工作,个案开案不少于15例,每个个案服务次数不低于5次,结案不低于5个。完成小组活动不少于12个,每个小组参加人员不少于5人,每个小组节数不低于5次。完成社区活动不少于4场,每次社区活动人数不低于30人。带动社区志愿者不低于20人。各项服务、活动须留存音像资料予以佐证。 ★(4)社工站办公及服务设施设备齐全,培养本土社工,考取社工师证1人,督导不低于5次。 ★(5)建立街道社工站宣传平台。建立社工站微信平台,分别每周2次以上更新,简报至少每月一次推送,区级以上媒体宣传2次以上。项目实施地醒目位置应公示项目名称、执行单位、服务人员、服务内容等基本信息。 ★(6)直接服务对象对服务项目知晓度100%,满意度90%以上(由第三方进行满意度调查)。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一年
服务标准:执行国家相关标准及服务要求
包组编号:005
包组名称:05包
服务类
名称:C99其他服务
服务范围:(1)开展社会救助服务。协助做好社会救助相关工作,包括主动排查发现困难家庭,对申请社会救助家庭状况走访调查、评估、复核、登记建档,社会救助对象信息管理,开展城乡低保和特困供养等救助政策宣传咨询,为社会救助对象提供救助资源链接、生活照料及心理疏导等服务,开展特困供养人员生活自理能力评估。 (2)开展儿童关爱保护服务。配合开展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入户探访、信息管理、权益维护和健康教育等服务。为有需求的儿童提供心理辅导、康复救助、监护救助等服务,参与涉及相关案件中未成年人的心理干预、法律援助、社会调查、教育矫治等服务。协助开展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 (3)开展为老养老服务。对特困供养、农村留守、建档立卡等老年人群体开展健康服务、精神慰藉、危机干预、社会支持、社区参与、权益保障等服务。统筹链接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涉老社会组织和服务性企业等资源,开展敬老助老服务。 (4)开展社会事务服务。宣传婚姻、殡葬、流浪乞讨救助管理等政策法规,倡导婚俗、殡葬改革,开展婚前辅导、婚姻家庭辅导,引导文明节俭办红白事。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救助对象提供心理疏导、教育矫治等服务。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开展需求评估、心理辅导、能力提升、资源链接等服务。 (5)开展社区治理服务。发展壮大志愿者队伍,支持和培育志愿服务组织、社区社会组织等公益性机构。根据居民需求统筹设计、承接和实施服务项目,促进社会组织、社会资源和各类社区主体有序参与。推动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三社联动”,在社区参与、社区融合、社区发展等方面发挥作用。
服务要求:(1)应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并严格执行项目支出审批制度,建立健全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按照规定的开支范围列支补助资金,其中督导费用不高于10%,宣传经费不高于10%,负责中期、终期评估经费,无明确标准规定的列支名目,参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2)探访服务不得低于50人,必须建立健全探访服务档案,建档率达到100%,服务档案规范完整,根据需求调查结果,撰写需求调查报告1份。 (3)开展个案工作,个案开案不少于15例,每个个案服务次数不低于5次,结案不低于5个。完成小组活动不少于12个,每个小组参加人员不少于5人,每个小组节数不低于5次。完成社区活动不少于4场,每次社区活动人数不低于30人。带动社区志愿者不低于20人。各项服务、活动须留存音像资料予以佐证。 (4)社工站办公及服务设施设备齐全,培养本土社工,考取社工师证1人,督导不低于5次。 (5)建立街道社工站宣传平台。建立社工站微信平台,分别每周2次以上更新,简报至少每月一次推送,区级以上媒体宣传2次以上。项目实施地醒目位置应公示项目名称、执行单位、服务人员、服务内容等基本信息。 (6)直接服务对象对服务项目知晓度100%,满意度90%以上(由第三方进行满意度调查)。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一年
服务标准:1.实施地点:在各街道办事处 2.人员配置:每个社工服务站须配备2名以上年龄40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且驻站社工具有社会工作专业资质或为本县市区户籍人员的全职社会工作者。与社会工作专业相关经历或学历的全职社会工作者,有社工师证优先。 3.服务对象及人数:街道居民,直接服务人数不少于50人,间接受益人数不少于200人。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明先、李英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01包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定额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5,000.00(元)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02包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定额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5,000.00(元)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03包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定额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5,000.00(元)
包组编号:004
包组名称:04包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定额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5,000.00(元)
包组编号:005
包组名称:05包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定额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5,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沈阳市大东区民政局
地址:沈阳市大东区滂江街113号
联系方式:024-243293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万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大东区滂江街22号长峰中心37楼3707
联系方式:024-881138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辉
电 话:024-88113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