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邱县人民政府批准,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2(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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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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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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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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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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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出让起始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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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上资产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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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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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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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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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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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二庄坞头村北、106国道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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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商服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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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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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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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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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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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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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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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强大街东、振兴路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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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商服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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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0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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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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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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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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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详见出让须知。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2年05月05日至2022年06月02日到邱县行政审批局二楼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2年05月05日至2022年06月02日到邱县行政审批局二楼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06月02日17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2年06月02日17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邱县行政审批局二楼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2022-8号地块:2022年05月26日09时00分 至 2022年06月07日09时00分;
2022-9号地块:2022年05月26日09时00分 至 2022年06月07日09时00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期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本次公开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由邱县自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变更公告或发出书面通知,届时以变更公告或书面通知为准。(三)竟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四)在竞买成交确认后竞买保证金转为定金,定金可充抵地价款。(五)涉及地上资产的,由竞得人在宗地成交后,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六)保证金进账单位(人)名称必须与竞买单位(人)名称一致。(七)地块形状及四至位置以出让人提供的宗地图及界址点坐标成果表或宗地面积量算表为准。具体用地性质和规划指标要求详见规划条件。(八)出让宗地范围内地上及地下如有建(构)筑物、树木、空中电力线、通讯线、地下隐藏物、埋藏物、地下管网等,竞得人可结合规划设计方案保留,对不需要保留的由竞得人自行负责向有关部门申请协调迁移或清理等,所需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支付。 (九)本次出让供地条件为现状。不再组织现场踏勘,申请人可自行踏勘。(十)竞得人须按照供后监管要求,自觉、按时提供、报送相关文件、资料、票据、照片等,并积极主动配合、接受供后监管监督检查。(十一)本次公告未尽事宜见出让地块挂牌文件。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邱县行政审批局二楼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3810939018
开户单位:邱县行政审批局保证金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邱县支行
银行帐号:501660010400142740000000002
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