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银星煤业有限公司锅炉房软化水装置招标公告(第二次) 招标人:宁夏银星煤业有限公司 1. 招标条件 宁夏银星煤业有限公司锅炉房软化水装置招标,招标人为宁夏银星煤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且已落实,设备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 2.1工程概况:宁夏银星煤业有限公司设备项目。 2.2 交货地点:宁夏灵武市白土岗乡宁夏银星煤业有限公司。 3.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3.1标段名称:锅炉房软化水装置 招标范围: FN系列自动连续式钠离子交换器40t/h。(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不低于300万元。 2、投标人须具有质监部门颁发的相应设备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应具有近三年(2012年至2014年)不少于5项同型号或类似项目业绩,并提供相应证明(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 4、投标人须通过ISO质量保证体系认证及相关产品资质证书。 5、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相关资质证照须完整齐全。 6、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投标人在近5年内必须不曾在承包的任何合同中有违约、被逐或被终止的合同。 4. 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单位,请于2015年10月8日至2015年10月12日期间,携带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授权委托书、类似业绩(须提供项目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等资料(以上资料为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报名。
联系方式: 联系人: 孙跃 手机:13520861595 电话:010-59435680 传真:010-52283967 邮箱:sunyue@toobiao.com QQ:18464378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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