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塔县既有居住建筑节能热源及供热管网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金塔县既有居住建筑节能热源及供热管网改造工程项目已由金塔县发展和改革局(金发改发【2015】347号)批准建设,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1、建设单位:金塔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建设地点:金塔县城区内
3、工程规模:对南关换热站、华鑫换热站、南清换热站等片区17.2千米既有居住建筑节能热源及供热管网改造(包括一次网热源,二次网热源,小区间热源)。
4、计划投资:约435万元
5、计划工期:189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15年10月25日
计划竣工日期:2016年4月30日
6、标段划分:/
二、资金来源:向上争取和单位自筹
三、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设计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含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须有建设工程贰级及以上资格,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技术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若报名的投标人数量过多时采用资格预审。
3、省内投标单位须为进入“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 上核查的入数据库企业。酒泉市内投标单位须为进入“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和“酒泉市投标企业信息库”上核查的入数据库企业。
五、报名时携带资料及要求:
1、企业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省外企业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注册在本企业的壹级建造师;省内建筑企业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承建本项目注册建造师或本企业的技术负责人,且在投标报名和开标时必须到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承建本项目注册建造师证书和身份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三类人员安全考核证书、五大员证书(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造价员、机械员)。填写施工企业投标报名备案表(一式四份)、公平投标承诺书(一式二份)。
2、省外建筑企业持进甘承包工程投标通知书且到酒泉市监管站登记(需提供上述证书、证件等资料原件)。
3、投标企业或工程所在地人民检察院提供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回执。
以上资料投标人均需将原件带至报名现场核对,提交贰套装订成册的复印件,各证件加盖公司公章。经招标人在金塔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金塔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备案。项目机构管理人员必须是本单位在岗的专职人员。
六、其他
1、公告时间:2015年9月25日—2015年9月29日
2、投标报名时间:2015年9月30日(上午8:30- 12:00时,下午14:30-17:30时)
3、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9月30日18:00前
发售地点:金塔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份,售后不退。
七、招标人:金塔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金塔县新城区文化街1号
邮 编: 735300
联系人:赵虎
电 话:18219971080
2015年9月25日
华北 北京 天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