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池县柔远镇李庄村贾河至寨子沟砂石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池县柔远镇李庄村贾河至寨子沟砂石道路工程已由华池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华发改发[2015]15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华池县柔远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为市交通局道路建设资金,招标人为华池县柔远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华池县柔远镇李庄村
2.2、规模:华池县柔远镇李庄村贾河至寨子沟砂石道路工程全线采用《部颁四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路线全长3.8km,路基宽6.5m,路面宽4.5m,路面结构为10cm厚砂石路面,新建涵洞23m/3道。
2.3、计划工期:2个月
2.4、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2.5、标段划分:无
2.6、工程质量: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取得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无介入诉讼仲裁案件,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9月23日至2015 年9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 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甘肃同兴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庆阳市西峰区南二路贡园小区1-2-202室)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无行贿受贿查询回执原件,建造师资格证、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总工职称证原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三套购买招标文件。
4.2有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不得参与投标,其中庆阳市以外企业需提交注册地地市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同级交通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证明。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图纸每套售价 200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0月22日 15时 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4时至15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甘肃煤田地质局庆阳资源勘查院二楼会议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伍仟元整(¥5000.00)
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单位基本帐户转入以下账户:
户 名:甘肃同兴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行庆阳分行营业部
账 号:104006181345
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截止2015年10月19日18 时,未按时交纳及未从基本账户转出视为无效投标。
注:投标保证金提交均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投标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其保证金必须从基本账户转出,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个人名义缴纳的保证金一律无效。投标人完成银行转账,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日前持转账凭证至甘肃同兴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进行保证金到账核查。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华池县柔远镇人民政府
地 址: 华池县柔远镇街道
邮 政 编 码:745699
联 系 人: 孙治江
电 话: 18793418165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同兴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庆阳市西峰区南二路贡园小区1-2-202室
邮 政 编 码:745000
联 系 人:吴宛帧
电 话:18294069521
传 真:0934-8516481
邮 箱 地 址:
373337805@qq.com
2015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