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沙黎族自治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挂牌出让公告
白自然资让告字〔2022〕1号
经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白沙黎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
土地
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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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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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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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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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
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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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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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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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保证金(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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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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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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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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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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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沙县金波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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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BSJB-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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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5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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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馆零售商业混合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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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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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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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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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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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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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4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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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4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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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本地块用途为旅馆零售商业混合用地(其中零售商业用地计容建筑面积占70%,旅馆用地计容建筑面积占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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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竞买资格要求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应单独申请竞买。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联合竞买,不接受电话、邮寄、电子、口头报价。属境外机构(含港、澳、台地区)申请参与竞买的,需按照规定提交商务主管部门核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和工商主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二)具有下列情形的不得参加本次挂牌出让。
1.在白沙黎族自治县行政辖区内因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并未及时纠正的;
2.在白沙黎族自治县行政辖区内存在通过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建设用地的、竞得土地后不及时签订成交确认书或出让合同的,或拖欠土地出让金且未及时改正的;
3.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名单和被税务系统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联合惩戒名单的企业法人和个人;
4 .根据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关于加强土地供应竞买人资格审核的通知》(琼自然资函〔2020〕1753号)文件规定,为加强非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的惩戒力度,对于非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已经处置到位并组织供应的土地,要加强对该涉案宗地供应时竞买人的资格审查,严格限制原非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人参与该宗地的竞买。
三、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规定时间内到我局查询和购买《白沙黎族自治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手册》,并按挂牌出让手册的具体要求申请参加竞买。
四、申请人可于规定时间内到我局提交书面申请。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2年5月24日16:30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五、时间与地点(北京时间)
1.领取竞买手册及提交竞买申请时间:2022年4月27日09:00—2022年5月24日16:00(逾期将不受理竞买申请);
2.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2年5月24日16:00(以款到账为准);
3.挂牌时间:2022年5月16日09:00—2022年5月26日16:00;
4.挂牌现场会时间:2022年5月26日16:00;
5.挂牌地点:海南省政府会展楼二楼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交易大厅。
六、开发建设要求
(一) 拟定投资强度不低于250万元/亩,年度产值不低于300万元/亩,年度税收不低于10万元/亩,达产年限5年,以上出让控制指标按规定列入《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属于协议内容的组成部分。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须提交与白沙黎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签订《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并严格按照协议约定内容进行开发建设,否则将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二) 本次出让地块按净地条件出让,即土地权利清晰、安置补偿落实到位、地上附着物清表、无法律经济纠纷、土地开发利用规划条件明确、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具备动工开发所必需条件。竞买人应当现场踏勘出让地块,竞买人申请参加竞买的,视为对出让地块净地条件无异议。
(三) 竞得人在足额缴纳全部成交价款和相关税费后,依照规定程序办理用地和土地登记手续。竞得人须在取得土地使用权之日起一年内动工开发建设,项目整体建设必须在三年内完成,如造成土地闲置,按照《海南自由贸易港闲置土地处置若干规定》执行。
(四) 竞得人取得地块后须按批准的规划方案进行建设。挂牌地块出让后,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擅自更改规划和建设条件。因非企业原因确需调整的,必须依据相关规定的公开的程序进行,由开发建设单位提出申请调整规划建设条件而不按期开工的,必须收回土地使用权,重新按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土地。
(五) 根据《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商业、办公类建设项目全过程管理的意见》有关规定,严禁旅馆用地建设项目分割销售和不动产登记。
(六) 该地块若实施装配式建筑,须按装配式建筑有关规定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挂牌按照价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竞买人报价低于底价的,挂牌不成交,由白沙黎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重新组织挂牌出让。
(二)地块出让成交后,竞得人应当现场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作受让地块的土地出让价款,受让人应当在出让合同生效之日起60日内付清土地出让金。
(三)税费支付:本次成交价款不包括各种税费(相关税费由双方按规定缴纳)。
八、联系地址:白沙黎族自治县牙叉镇方溪路8号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人:邢先生 联系电话:0898-27715862
查询网址:http://zw.hainan.gov.cn/ggzy
http://lr.hainan.gov.cn
http://www.landchina.com
白沙黎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单位:白沙黎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人:邢先生
电话:15029424555 / 0898-277158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