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吉上河湾二期、祥宇上品二期、龙泽雅苑小区二期、富海宜居小区、维多利亚湾小区、宝地太阳广场B地块一期小区供电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人: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阜新供电公司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15.FXJY.DG.013-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相应政府发展部门同意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阜新供电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项目单位自有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批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阜新供电公司项目公开招标的服务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招标范围
分标编号:2015.FXJY.DG.013-1
项目名称:顺吉上河湾二期、祥宇上品二期、龙泽雅苑小区二期、富海宜居小区、维多利亚湾小区、宝地太阳广场B地块一期小区供电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须具备完成相应招标项目的能力,并在人员、设施设备、资金、资格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付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3.1投标人及其投标的服务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必须具有完成招标项目所需的场地、设施设备以及试验检测能力。
(2)完成过与招标项目相类似的同等或以上技术要求的项目。
(3)取得招标人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及年检记录。
(4)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
(5)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6)提供的同类服务未因该服务原因出现过事故;或出现过事故,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7)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投标人的交付拖延问题而严重影响施工和工程进度;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8)在国内招投标活动、合同履行、后续服务过程中,未受到国家电网公司、其所属单位的质量或履约服务投诉。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 为招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l 为本(批)次招标相应标包前期提供设计或咨询的,但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除外;
l 为本(批)次招标相应标包的监理人;
l 为本(批)次招标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l 与本(批)次招标相应标包的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l 与本(批)次招标相应标包的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l 与本(批)次招标相应标包的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l 被责令停业的;
l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l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l 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责任追溯措施未全面落实的;
l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批)次招标相应标包投标。
3.2投标人及其投标的服务须满足相应招标项目的专用资格要求,分别如下。
本工程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投标内容在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
(2)具有良好的财务经营状况和商业信誉,企业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3)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的资质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
(4)电监局颁发的《电力承装(修、试)许可证》五级及以上;
(5)项目经理须具有电力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
(6)招标人拒绝联合体和分公司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时间为 2015年9月22日至 2015年9月26日,每天上午 8:30 时至 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30时。 , i E F a 2
4.2 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为500.00元。该费用无论中标与否不予退还(售后不退)。图纸押金1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投标人在投标截至时间前应提交50,000.00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温馨提示: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购买招标文件之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业主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操作流程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如有任何疑问,请随时致电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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