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集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及城镇开发边界外村庄规划编制项目成交公示
一、项目编号:FS34152220220098
二、项目名称:潘集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及城镇开发边界外村庄规划编制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成交供应商名称:天津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兰坪路18号
中标(成交)金额:壹佰叁拾肆万元整:(小写:134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项目名称:潘集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及城镇开发边界外村庄规划编制项目
服务范围:本次村庄规划范围为安徽省六安市霍邱县潘集镇内左王村、秦嘴村、大新庄村、刘楼村等四个村庄规划及潘集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服务要求:包括镇、现状村庄调研,经济社会情况、自然生态条件、历史人文、乡村用地、道路交通、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基础设施、乡村风貌等,准确了解实际情况和村民需求,在此基础上提出村庄规划目标定位和村庄产业发展思路,对镇区及村庄用地、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农房及建设指引、空间管制等方面提出方案设想,并完成规划编制,最终按照安徽省镇国土空间规划及《安徽省村庄规划编制指南》形成编制成果。实现镇村建设发展有目标、重要建设项目有安排、生态环境及耕地和基本农田有管控、自然景观和文化遗产有保护、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有措施的效果。
服务时间:180日历天。
服务标准:详见磋商文件
|
五、审专家名单:戴建莉、陈佳、卞士清。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详见采购文件.
七、公告期限:2022年4月12日-2022年4月13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认为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提出质疑。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霍邱县财政局(地址:霍邱县政务中心六楼,电话:0564-6080158)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出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出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质疑人需要修改、补充质疑材料的,应当在质疑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投标人;
(2).提出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霍邱县潘集镇人民政府
地 址:潘集镇街道
联系方式:韩先生 139561253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求是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霍邱县礼堂路与建新北路交叉口北60米东侧
联系方式:桑先生 0564-2775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