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1酒航路至北河湾循环经济产业区道路已由金塔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金发改发﹝2015﹞352号文件批准立项,施工图设计已经甘肃睿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审查。本项目业主为金塔县金鑫工业区管理委员会,代建单位为金塔县县乡道路管理所,建设资金为县政府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地点:金塔县北河湾循环经济产业区
2.2 建设规模
2.2.1 金塔县酒航路至北河湾循环经济产业区道路工程建设里程6.9公里。全线采用交通部颁布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中三级公路技术标准进行设计,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12米,路面宽度12米。路面结构采用20厘米天然砂砾路面。全线新建过水路面1处,钢筋混凝土圆管涵10道。工程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2.3工期安排
2.3.1计划开工日期:2015年10月17日,计划交工日期:2015年11月15日。施工计划工期:39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为路基、路面、涵洞、交叉工程及交通安全设施等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以及施工过程中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等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合同段:要求投标人在施工期间全额垫资,待2016年项目资金下达后,在行支付(不计利息),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近五年内成功完成三级以上(含三级)公路工程四个以上合同段(含路基、路面工程施工),且每个合同段不少于8公里;项目经理需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3.2 要求各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信誉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合同段提出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5投标人应自行判定是否符合资格要求,并决定是否购买标书和参加投标。凡被取消公路工程投标资格或在处罚期内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5.报名条件及报名、发售招标文件的时间
5.1 施工合同段投标人报名条件:投标人报名时必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代码证副本原件、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投标企业需提供企业当地或工程所在地人民检察院提供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回执(原件),拟担任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原件,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原件。上述资料复印件三套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填写施工企业投标报名备案表(一式四份)。
5.2公告时间:2015年9月16日至2015年9月18日
5.3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9月21日至2015年9月25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在酒泉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加投标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2000元/份,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投标人自行安排踏勘现场,并将踏勘现场后的有关问题以书面形式传真至项目业主统一答复。
6.2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5年 10 月 13 日上午 09 时 00 分前,投标人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酒泉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厅。为进一步杜绝投标人借用他人资质参加投标,防范出卖资质,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开标时必须亲自到场。
6.3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或者法定代表人不到开标现场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6.4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每个标段人民币捌万元整。
6.5投标保证金收款单位:
户 名: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酒泉分行
账 号:101 812 000 448 585
缴纳地点: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酒泉市肃州区世纪大道51号)一楼银行收费平台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
http://www.gsei.com.cn)上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金塔县金鑫工业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金塔县金鑫工业区
联系人:王中兵
电 话:18909377613 传 真:0937-4421233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外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226号甘肃省广播电影总局网络大厦1002室
联系人:章丽 电 话: 13909379638
监 督 单 位: 金塔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派出第六纪检组
监 督 电 话: 15095654966
2015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