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JH22-210600-00378
二、项目名称:丹东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后勤保障服务用工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民政事务服务中心购买后勤保障服务用工
供应商名称:辽宁大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丹东商贸旅游区C区24号楼101室
中标(成交)金额:249,56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C190299其他社会服务
服务范围:(一)劳务派遣 提供劳务派遣服务人员221人,其中丹东市养老院117人、丹东市社会福利院38人、丹东市救助管理站15人、丹东市殡仪馆51人。用工人员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劳务派遣人员主要负责日常生活照护;医疗护理服务、康复服务;殡仪服务;辅助巡街救助;环境卫生服务;安全保卫、消防安全和外来人员接待服务;食堂食品加工制作、就餐保障服务;车辆驾驶服务;司炉服务;后勤维修;办公辅助服务等其它服务。 (二)劳务外包 供应商需向采购人提供秩序维护人员6名,含兼职项目经理1人,负责丹东市殡仪馆停车场管理和疫情防控管理服务。其中,停车场管理服务,按用工单位的工作时间进行车辆引导和停放管理,维护停车场正常秩序;疫情防控服务,负责丹东市殡仪馆出入口疫情防控值勤、接待、登记、引导等工作,确保馆区疫情防控安全。
服务要求:(一)供应商选派的劳务派遣和外包服务人员要思想进步,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且没有违法违规前科。中标后,供应商须提供所派遣服务人员经公安机关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材料及健康证明材料,食堂人员须提供健康证。 (二)供应商应保证所有派遣和外包服务人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法定劳动待遇,包括但不限于工资薪酬、社会保险(供应商缴纳金额,含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和大额医疗保险,金额每人每月不低于900元)、商业保险(为实际发生的相关人员数量购买80元/每人每月的商业保险,赔付标准为:死亡/伤残赔偿责任最高赔付80万元、工伤医疗赔偿责任最高赔付8万元、误工费最高赔付1.8万元)、劳动保护等。
服务时间:本项目服务期限采用(1+2模式),第一年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无异议,可顺延合同期限两年(在服务费不变和财政允许且服务达到采购方要求情况下可以延续服务时间,但服务最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年,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和保险基数调整可视为服务费不变)。
服务标准:(一)劳务派遣总体服务标准 (二)劳务派遣具体服务标准 (三)劳务外包服务标准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焦离、王明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称:丹东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丹东市振兴区六纬路28号
联系方式:0415-2186100
名称: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丹东市新区银河大街100-1号
联系方式:0415-2172355
项目联系人:贲晓霞 尹冠华
电 话:0415-2172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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