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宁县焦村镇街上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
安装太阳能路灯工程招标公告
受宁县焦村镇街上村村委会委托,2015年宁县焦村镇街上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安装太阳能路灯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建设地点:宁县焦村镇街上村
1.2、规模:村内主干道安装太阳能路灯132盏;招标控制价:95.4万元,(其中村民筹资资金1.6万元,筹劳折资23.8万元,财政奖补资金50万元,其他资金20万元)。
1.3 计划工期:30日历天
1.4、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1.5、标段划分: 无
1.6、工程质量:合格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次招标施工标段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取得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无介入诉讼仲裁案件,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2 项目经理必须为市政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具备三级建造师及以上资质证、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3年以上担任过类似工程项目经理的施工经验。
2.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8月21日至2015年8月27日,每日上午 9: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不限,下同),在甘肃恒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庆阳市西峰区雄越小区A1单元201室)报名。
施工报名持以下证书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无行贿受贿查询回执原件,建造师资格证、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职称证原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上述资料复印件三套(须逐页加盖企业公章、盖骑缝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3.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300.00元,售后不退。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9月9日9时,投标人应于当日时至时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宁县新宁镇马坪集中供热站二楼会议室。
4.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
投标保证金:壹万元;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单位基本帐户转入以下账户:
户 名:甘肃恒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庆阳分行开发区支行
账 号:2709130129000020157
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截止2015年9月7日17:00时,未按时交纳及未从基本账户转出视为无效投标。
注:投标保证金提交均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投标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其保证金必须从基本账户转出,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个人名义缴纳的保证金一律无效。投标人完成银行转账,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日前持转账凭证至甘肃恒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进行保证金到账核查。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县焦村镇街上村村委会、
地 址:宁县焦村镇街上村
联 系 人:豆积存
电 话: 15193625118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恒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庆阳市西峰区雄越小区A1单元201室
联 系 人: 王宏康
电 话:0934-6665222
2015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