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海工船舶专职消防救援站执勤装备器材采购项目
分散询价公告
启东海工船舶工业园管理委员会根据启东市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就启东市海工船舶专职消防救援站执勤装备器材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
一、采购需求一览表:(详见附件)
二、本项目的总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497880元整,总报价超过总价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参加报价的供应商营业执照中的经营范围包含消防器材的制造或销售。
3. 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商务部分要求:
1.质量要求:
= 1 \* GB3 \* MERGEFORMAT ①供应商须提供符合采购需求、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的合格产品。
= 2 \* GB3 \* MERGEFORMAT ②在采购单位收到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后,由启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样检验,如在抽检过程中供应商不能到场配合的,将视采购单位为其委托单位配合抽检,并在相关文书签字确认。市管局认为有必要的情况下,可采取公证抽样取证办法。
= 3 \* GB3 \* MERGEFORMAT ③成交供应商所供产品,经启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样检验并取得合格的检测报告或有效的证明文件后方可安装,安装、调试完毕后,由采购单位进行初验。初验合格后,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单位提出书面验收申请(并提供货物清单、质量保证书、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等必须具备的相关资料)。采购单位在收到成交供应商提交的书面项目验收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将组织验收小组根据采购文件和供应商报价文件对供应商所供货物进行验收。如验收时发现所供货物的数量、技术参数等与采购文件不一致等,采购单位将根据启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的意见,向成交供应商签发整改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整改通知书后七日内必须按要求整改,如再次不符合要求或逾期,采购人将视作项目整体验收不合格,终止合同履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报相关部门进行处理。必要时,采购单位可邀请相关质量监督部门对成交供应商所供货物进行验收及检测,因检测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如验收或检测发现所供货物不合格,将解除双方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进行相关处罚。因检测导致货物损坏的,由供应商免费补足,确保采购人正常使用。
= 4 \* GB3 \* MERGEFORMAT ④成交供应商如不履行采购文件及投标人投标时承诺的条款中的任何一项,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进行处罚,每发现一次罚5000元,如发生不履行行为2次及以上,发包人有权对未支付的货款及履约保证金拒绝支付,同时记入不良信誉,并按《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暂停其在启东市场的政府采购资格。
2.质保要求:本项目所有货物提供三年全免费质保(配件+人工)。
3.售后服务要求:在质保期内,同一商品、同一质量问题连续两次维修仍无法正常使用,供应商无条件给予全套更新或退货。供应商在接到用户单位电话通知后,8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修复,更换送修在2~3个工作日内完成;质量保证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中标单位负责免费包修。
4. 供货与安装周期:成交供应商须于接到采购单位书面通知后的15天内完成送货及安装,并通过验收。如因中标人原因延期交货的,除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外,每推迟一天加罚1万元,推迟7天(含7天)以上的每推迟一天加罚2万元。(具体供货要求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
5.交货、安装地点:成交供应商应按照采购单位的要求将货物运至采购单位指定地点,确保正常使用。
6.约定事项:
= 1 \* GB3 \* MERGEFORMAT ①、供应商提供合格产品,随机资料及相关软件资源,如涉及进口货物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2 \* GB3 \* MERGEFORMAT ②、无论投标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与投标响应有关的全部费用(包括供应商自行进行的现场勘察费用)。
= 3 \* GB3 \* MERGEFORMAT ③邀请投标人的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参加开标会,随时接受评委询问,并予解答,如未参加开标,则视作认同开标结果。
= 4 \* GB3 \* MERGEFORMAT ④、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对标的物的质量发生争议时,以启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鉴定结果为准。
= 5 \* GB3 \* MERGEFORMAT ⑤、为本项目货物供货及后续服务所涉及的成交供应商安全均由中标供应商负责。
⑥在成交供应商供货安装完毕后,采购单位将组织验收小组根据招标文件和供应商报价文件对供应商所供货物进行进行验收。采购货物清单中的要求为最低要求,不得负偏离,否则视为无效报价。如验收时发现有参数偏离且未在报价文件中说明的,视为验收不合格。
⑦知识产权:成交供应商应保证采购人免除且成交供应商承担由于采购人在其本国使用该设备或设备任何一部分时而引起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行动、行政程序索赔、请求等以及采购人为此而产生的损失和损害、费用和支出(包括律师费)。
采购单位:启东海工船舶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郭佳杰 联系电话:0513-68957528
代理机构:上海碧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 燕 联系电话:18932203970
五、报价文件构成
1.报价承诺书(附件一)
2.质保承诺书(附件二)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三)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的,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交,身份证原件备查);
4.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5报价货物采购要求响应表(附件四)
6.投标报价表(附件五):必须按提供的样表格式填写报价,所有涉及报价的页面均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以上材料如提供虚假材料的,记不良行为一次并网上公示。报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报价文件中必须包含上述要求提供的所有材料,否则以未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处理。报价文件装订成册并密封在一个档案袋里,密封袋上标明:项目名称、报价单位名称,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六、报价文件递交
根据启东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本项目投标文件(原件无需提交),须在规定时间内用顺丰邮寄至指定地点。请各潜在投标人充分考虑天气、快递速度、路程等因素,不接受到付。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的磋商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后果由各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资料费100元,在投标截止前递交报价文件的同时收取(随同投标文件一起邮寄),不论何种原因文件的相关费用售后不退。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接收地点:2022年3月30日9:30前寄达(以送达签收时间为准),逾时则不予受理,接收地点:启东市汇龙镇南苑路国动产业园18号楼501室,联系人:陈燕,联系电话:18932203970 。
开标时间:2022年3月30日9:30时(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启东市汇龙镇南苑路国动产业园18号楼501室
七、报价保证金
(1)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必须向采购单位交纳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价的10%,递交形式:转账或银行汇票,履约保证金在货物投入使用并正常运行后结付货物价款时退还(不计利息)。
九、合同的签订及注意事项:
1.成交结果将在相关网站予以公布,公示期为一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对成交结果没有异议的,将确定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须在公示期满后十五日内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
2.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订立采购合同的,采购单位将取消其成交资格,报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3.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采购单位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成交原则:符合采购需求且总报价最低者成交。若报价最低者有相同时,通过抽签方式确定中标人。
十一、到投标截止时间止,如收到的投标文件或经评审后有效的投标文件少于三个的(不含三个),项目废标,将依法重新组织采购。
十二、付款方式:凭启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有效的检测报告或采购单位有效的证明文件作为付款依据,设备到场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的90%(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余款作为质保金,于三年质保期满时提供业主出具的无质量问题后付清(不计利息)。履约保证金在货物投入使用并正常运行后结付货物价款时退还(不计利息)。
启东海工船舶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发布单位:启东海工船舶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郭佳杰
电话:18932203970 / 189322039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