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宁县三嘉乡刘家川至林坡砂石路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正宁县三嘉乡刘家川至林坡砂石路工程已由庆市发改【2014】739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申请国家以工代赈资金及群众投工投劳折资解决,招标人为正宁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正宁县三嘉乡刘家川村。
2.2、建设标准:工程起点于三嘉乡刘家川村一组,途经刘家川村二组,终点至于三嘉乡林坡村西组,路线全长4.0公里。全线采用部颁四级公路技术标准,路基宽度6.5米,路面宽度5.0米,路面结构为15cm厚天然砂砾石路面。
2.3、计划工期:2个月。
2.4、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正宁县三嘉乡刘家川至林坡砂石路工程路基、路面及排水等工程。
2.5、标段划分:无
2.6、工程质量: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施工标段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取得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无介入诉讼仲裁案件,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记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也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5有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不得参加投标。庆阳市以外报名企业必须提交企业注册所在地地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同级交通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证明。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8月21日至2015年8月27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15:00 时至17:00 时(节假日不售,北京时间,下同),在甘肃宇达工程建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南大街71号(中元建司院内))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无行贿受贿查询回执,基本账户许可证、项目经理建造师资格证、项目总工职称证、交通部门颁发的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类似工程施工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等原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报名。上述资料须胶装彩色复印件二套(须逐页加盖企业公章、盖骑缝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500.00元,施工图纸每套售价150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9月14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2015年9月14日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庆阳市中元建司五楼会议室(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南大街71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
本项目各施工投标单位对每标段需交纳投标保证陆仟元整,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单位基本帐户转入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甘肃宇达工程建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南大街支行
账 号:100838177980010001
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截止2015年9月11日16时,未按时交纳及未从基本账户转出视为无效投标。
注:投标保证金提交均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投标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其保证金必须从基本账户转出,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个人名义缴纳的保证金一律无效。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正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地 址: 县城西街12号
联 系 人:党发宁
电 话:13993405759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宇达工程建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南大街71号(中元建司院内)
联 系 人:李生滨
电 话:13739349628 0934-8898009
2015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