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鹰手营子矿区分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营自告字[2022] 01号
经承德市鹰手营子矿区人民政府批准,承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鹰手营子矿区分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鹰手营子镇营涝公路南侧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委托承廊坊衡立拍卖有限公司具体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编号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
土地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年限
竞买保证金
备注
容积率
建筑密度
建筑高度要求
[2022]01号
鹰手营子镇营涝公路南侧
71470.26平方米,合107.2亩
商业服务用地
≤0.5
≤30%
≤50米
40年
1200
万元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具体事宜详见[2021]18号规划设计条件)。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2年3月14日至2022年4月5日的工作日,到河北省承德市兴隆县阳光家园小区5号楼4单元401廊坊衡立拍卖有限公司提出获取。
五、申请人可于2022年3月14日9时至2022年4月5日16时(工作日),到廊坊衡立拍卖有限公司提出书面申请。竞买保证金到帐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5日16时。
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廊坊衡立拍卖有限公司将在2022年4月5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出让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的拍卖地点为承德市鹰手营子矿区创业小区底商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拍卖时间为:2022年4月6日9时30分。
七、竞得人为自然人的,须在鹰手营子矿区注册公司,由该公司在《成交确认书》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为企业法人,但营业执照注册地不在鹰手营子矿区的,须在鹰手营子矿区注册全资子公司或有限公司,并由该子公司或有限公司在《成交确认书》规定时间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八、本次拍卖出让的事项如有变更,将在承德市鹰手营子矿区营子大街青年路承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鹰手营子矿区分局、鹰手营子矿区创业小区底商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廊坊衡立拍卖有限公司、中国土地市场网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其他事项详见拍卖出让文件。
九、保证金打款银行帐户:
开户单位:承德市财政局
开 户 行:承德银行平安支行
帐 号:5003974200023
十、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河北省承德市兴隆县阳光家园小区5号楼4单元401
联 系 人:张经理 联系电话:15833248111
廊坊衡立拍卖有限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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