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松鹤A小区I组团车库挂牌出售公告
一、标的情况
(一)基本情况
《转让标的明细表》
标的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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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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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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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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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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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保证金(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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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价幅度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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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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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市松鹤A小区I组团2号楼106号车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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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竞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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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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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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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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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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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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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市松鹤A小区I组团2号楼107号车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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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竞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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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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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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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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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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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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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市松鹤A小区I组团2号楼110号车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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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竞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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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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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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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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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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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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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市松鹤A小区I组团2号楼111号车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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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竞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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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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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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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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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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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标的转让方:鹤岗市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
2.交易行为批准方:鹤岗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3.资产评估情况:鹤岗恒信资产评估事务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 鹤恒信评字(2021)第003-8号,以2021年6月1日为评估基准日。
4.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依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申请参加。
三、交易须知
(一)意向竞买人须在标的公告期内,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统一认证平台(http://www.hljggzyjyw.org.cn/),在用户登录页面进行注册(自然人参与项目报名,用户类型选择“自然人”;法人参与项目报名,用户类型选择“竞买人”),并按照操作要求完善注册信息和诚信信息,提交后等待验证通过。
(二)验证通过后,意向竞买人须在标的公告期内,到“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hljggzyjyw.org.cn/ “线上培训”中下载《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产权交易竞买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产权交易竞买人》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产权交易竞价系统》,自行学习标的报名和竞买保证金缴纳、标的竞价等相关事宜。
(三)意向竞买人登陆“黑龙江省公共资源统一认证平台”,选择“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点击“权益交易”,选择交易标的,进行在线报名、缴纳竞买保证金并按照报价规则在线出价。
自然人申请的,应提交以下原件扫描件:
(1)承诺书
(2)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3)公告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法人申请的,应提交以下加盖公章的原件扫描件:
(1)承诺书
(2)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
(3)经办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
(4)公告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四、项目时间安排
(一)标的公告时间(报名时间):
2022年 3月 11日 8时 30 分至2022年 4月8日 15时 30 分。
(二)意向竞买人按省平台步骤操作,提交《竞买申请书》,报名成功后,1-2天内由权益方审核,报名审核联系 0468-3350973,审核通过后,意向竞买人可缴纳竞买保证金,在平台中选择“缴纳保证金银行”——点击“生成子账号”,意向竞买人须在2022年 4月 9日 8时前将竞买保证金足额以本人(公司)名下银行卡(账户),通过转账的方式交纳至系统生成的虚拟子账号。竞买保证金缴纳成功后,平台自动生成《资格确认书》,即可在系统中“我的项目”里选择标的进行报价。
(三)标的自由竞价时间:
2022年 4月9日 9时 00 分至 2022 年 4月15日 9 时 00 分。
(四)标的延时竞价时间:
2022年 4月 15日 9 时 00 分。
五、报价规则
1.意向竞买人须在系统中认真阅读《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勾选同意后方可在线报价。
2.本次挂牌以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人。
3.本次挂牌以加价方式进行报价,每次加价幅度不得小于竞价阶梯。
4.意向竞买人须在自由竞价阶段内出1次有效报价,若不出价,则无法进入延时竞价阶段。
5.意向竞买人报价一经报出,不得撤回。
6.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竞买人报价相同的,确认先提交报价者为该挂牌价格的出价人。
7.此项目分为自由竞价和延时竞价两个环节,在自由竞价期间,如有价格变动,意向竞买人可多次报价。
8.自由竞价环节结束后,立即进入延时竞价环节。如有两个(含两个)以上的意向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可在延时竞价倒计时开始后,继续出价。
具体规则如下:一个报价周期为300秒倒计时循环。若一个周期内价格发生变动,则倒计时重新计算,直到某个周期,无人响应报价,则上一周期最高出价者即为竞得人。
六、成交结果签订及保证金退还
(一)竞得人必须在报价成交后5日内到达鹤岗市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签署《成交确认书》。
(二)挂牌成交价即为该标的总价款,未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在竞买结束后由中心申请,省平台审核退回;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须在合同签订后,竞得方按合同规定将价款转给权益方,权益方将成交合同送我们中心存档,由我中心申请退还报名保证金,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不计息的方式退还竞得方。
七、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须认真了解挂牌标的现状及瑕疵,并到相关部门核查档案、欠费及相关情况,报名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标的现状及瑕疵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如未了解挂牌标的现状(包括瑕疵),由此可能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和经济损失自行承担。
(二)确定竞得人后,竞得人需在约定时间、地点签署《竞价结果确认书》并领取《成交结果确认书》。委托他人代签的(自然人不能委托他人),应提交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并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成交结果确认书》对权益方和竞得人具有法律效力,权益方改变挂牌结果或竞得人放弃竞得标的的,应承担法律责任。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权益方可终止标的的挂牌活动,并通知竞买人:
1. 意向竞买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2.标的公告有重大错误,权益方请示行为批准部门批准后;
3.因政府、权益方有特殊需求,经请示行为批准部门批准后;
4.应当依法终止挂牌活动的其他情形。
(四)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权益方可取消其竞得人资格,竞买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1. 竞得人拒绝签订《竞价结果确认单》;
2. 竞得人逾期领取《成交结果确认书》;
3. 在被明确为竞得人后,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约定时限与出租方签署《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
4. 采取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段参与竞价;
5. 本公告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约违规行为;
(五)资产权益方负责资产交接前的保管工作,转让涉及的税费由竞得人负责承担。
(六) 鹤岗市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 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八、联系人与联系电话
(一)申请人对挂牌出让标的有疑问或需现场勘查标的物的,须在提交竞买申请前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向资产权益方预约咨询。
看样联系人: 张先生
联系电话: 0468-3339705
(二)鹤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袁淑梅
联系电话:0468-3358836
(三)鹤岗市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
联系人:周女士
联系电话:0468-3350973
(四)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客服电话1:0451-87220799
客服电话2:0451-82633702
客服电话3:0451-82639256
客服电话4:4009980000
发布单位:鹤岗市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
联系人:周女士
电话:18966538458 / 0468-33509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