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乡县2015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乡县2015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已由临夏州水务水电局以临州水电发【2015】138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中央财政补助资金,项目法人及招标人为东乡县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中睿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主要建设内容为:1)监测系统补充完善,建设自动雨量站7个,自动水位站4个,图像监测站5个,视频监测站1个,卫星通信备用信道站3个;2)预警系统补充完善,无线预警广播Ⅰ型121台,简易雨量报警器193个,简易水位站41个,配置手摇报警器103套;3)完善县预警信息发布能力升级1套配置5套移动巡查设备;4)完善县级预案1个、乡镇预案24个、村级预案181个、企事业单位预案215个,制作警示牌204块、宣传栏181块、明白卡7.40万张,宣传手册7.62万册,光盘、录影带224个,县级培训580人天、演练24场次。
2.2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划分一个标段。
2.3计划工期 : 计划总工期为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5年8月25日;计划竣工日期:2015年11月12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应具有与招标货物类同技术参数及规格的生产或供应能力,所使用的主要货物(设备)应有制造商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供应商应具有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或“ 双软认证” 证书(软件企业认定证书和软件产品登记证书)。
3.2所有参与本工程的投标人须在《甘肃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备案及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信用信息备案,并取得《甘肃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市场从业单位登记备案证》。
3.3投标人必须提供县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并说明未发生行贿犯罪行为。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先在《甘肃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备案及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上报名,打印报名成功页并加盖公章后,派代表于2015年7月27日至2015年7月31日,每日上午 9: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5: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临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青年路 2 号)一楼购买招标文件。
4.2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料(提供原件,复印件叁份,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如下:
(1)单位介绍信和授权委托书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营业执照;(4)组织机构代码证;(5)税务登记证;(6)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或“ 双软认证” 证书(软件企业认定证书和软件产品登记证书);(7)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五年无行贿犯罪记录回执函(在开标日期前有效);(8)《甘肃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市场从业单位登记备案证》,(9)近三年同类工程业绩;
4.3招标文件标段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8月18日9:00分,地点为临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青年路 2 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定于2015年8月1日上午10:00分在东乡县水务电力局集合组织踏勘现场,下午15:00分在东乡县水务电力局会议室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愿参加,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甘肃省水利厅网和临夏州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东乡县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 系 人:郭良
电 话:13830102964
招标代理机构: 中睿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兰州市城关区静宁路353号保利大厦B座18楼
联 系 人:吕祥道 欧阳常
电 话: 18809406465 18093107771
传 真: 0931-8104535
临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临夏市青年路2号
联系人:马晓兰
电话:0930—6220061
2015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