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宏汇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1000万吨煤炭分质利用项目一期工程环境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Z150629-GSHHNY
1. 招标条件
甘肃省招标中心受甘肃宏汇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委托,就甘肃宏汇能源化工有限公司1000万吨煤炭分质利用项目一期工程环境监理项目在酒钢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前来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甘肃宏汇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利用新疆哈密地区高挥发分高含油煤炭,规划年处理原料煤1000万吨规模煤化工项目,采用先进的外热式回转炉粉煤低温干馏和中低温煤焦油宽馏分加氢精制工艺技术,生产提质煤、1#加氢油、2#加氢油和煤气产品,实现煤炭高效转化和清洁利用,一期工程实施150万吨煤干馏及50万吨煤焦油加氢精致综合利用项目,其项目总投资为264013万元,环保投资为10525万元。
2.2招标范围:
(1)执行委托人颁发的各项制度、办法、规程、表格各项指示,落实各项具体措施;
(2)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甘肃宏汇能源化工有限公司文件及管理制度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实施全面的监督与管理,并接受安全部的检查指导;
(3)依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工程设计等文件的有关要求,制定施工期环境监理规划;
(4)负责监督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全面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批复文件的要求;
(5)负责建设项目施工期间污染防治设施、生态建设与保护措施的实施与进度;
(6)对施工期间的环境质量、污染物排放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标准进行检查监督;
(7)施工正式开始前对项目的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进行检查,确定是否按要求进行施工期污染防治;
(8)对施工期污染物排放状况进行检查,检查设施是否正常运行,通过定期监测分析污染物排放是否达标,将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
(9)协助委托人组织专家及政府部门、安检人员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环境保护检查监督,并形成监理日志;
(10)协助委托人完成设计变更审查,审查意见上报管理部门;
(11)现场记录并协调有关施工障碍、施工干扰及自然灾害问题,检查、证实并签认承包人提供的延期、索赔资料,参与延期、索赔的处理;
(12)对施工作业全过程进行环境保护检查与监督,当发现污染问题时,应立即督促落实整改;
(13)办理委托人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14)监理人应配合委托人完成项目最终环保验收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经甘肃省环保厅审核通过的建设项目环境监理资质。
2.投标人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具备出具17%的商业增值税发票能力)。
3.从事过化工工程项目环境监理工作,具备类似工程业绩5项以上,总监理工程师负责过类似项目。
4.投标人应为酒钢宏泰贸易公司交易中心合格供方或预备供方。投标人可登陆酒钢电子交易平台注册,审批通过后成为合格供方或预备供方,满足投标条件方可参与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15年8月19日至8月25日,每天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2: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甘肃省招标中心嘉峪关办事处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电汇),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 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1 日内寄送。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9月7日9时30分,开标地点为嘉峪关市雄关东路10号诚信广场2008会议室。
5.2 逾期未按要求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酒钢国贸交易平台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