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东自然资告字〔2022〕6号
经东方市人民政府批准,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位于东方临港产业园区范围内、疏港二横路北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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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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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积
(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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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
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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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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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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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保证金(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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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起始价(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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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出让2021-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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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临港产业园区范围内、疏港二横路北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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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47.45
(合48.52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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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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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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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0.5,
建筑系数≥30%,
绿地率≤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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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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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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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111°,与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109°面积为32298.92平方米用地范围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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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竞买事项: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竞买(注: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次竞买)。属境外机构(含港、澳、台地区)申请参与竞买的,按照规定需提交商务主管部门核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和工商主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本次挂牌出让地块不接受联合竞买;必须在挂牌出让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把竞买保证金存入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指定账户(以挂牌竞买保证金入账户时间为准)。
(二)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采取公开挂牌方式出让,并按照价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三)本次挂牌出让宗地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2年3月 3 日8:30至2022年4月6日17:00(北京时间)到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楼二楼权益和开发岗或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一楼受理大厅3号窗口获取挂牌出让文件及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 4月6日16:00(北京时间)。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在2022年4月6日17:00(北京时间)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在海南省政府会展楼二楼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土地交易厅进行。
挂牌起始时间为:2022年3月19日8:30(北京时间);
挂牌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8日16:00北京时间);
挂牌现场会时间为:2022年4月8日16:00北京时间)。
(五)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六)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电话、信函、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
三、宗地开发建设要求:
(一)根据市工科信局《关于报送东方市东出让2021-18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关联条件的复函》,该宗地拟安排项目为低碳产业类,根据省级六类产业园区建设用地出让控制指标,该地块出让控制标准投资强度为300万元/亩,年度产值指标为400万元/亩,年度税收指标为13万元/亩。
(二)该宗地达产年限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3年内。
(三)该宗地若实施装配式建筑,应按装配式建筑有关规定执行。
上述开发建设要求将列入《海南省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土地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同时,与市工科信局签订《海南省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
四、其他事项:
(一)挂牌出让工作具体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实施,本挂牌出让方案经市政府批准后,由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编制挂牌出让文件,发布出让公告,接受申请并进行资格审查,挂牌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在土地有形市场公布出让结果,受让人凭土地出让金发票及完税证明等材料办理土地登记手续。
(二)挂牌佣金(即代理费):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挂牌佣金,由竞得人按海南省物价局《关于核定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交易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琼价费管〔2016〕157号)的规定标准支付给挂牌人,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三)挂牌公证费: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挂牌公证费由公证处根据相关规定收取。
(四)挂牌地块以现状土地条件出让,本次挂牌出让事项如有变更,以届时变更公告为准。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东方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手册》,该手册所载内容为本公告的组成部分。
网址: http://zw.hainan.gov.cn/ggzy; http://www.landchina.com;
联系人:李小姐 蔡先生
联系电话:0898-25585295 13876813118
地址:东方市二环南路4号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3月3日
发布单位: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人:蔡先生
电话:13876813118 / 13876813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