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资源开发利用情况:
需按照矿山开发利用方案确定的要求进行开发利用。
2.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土地复垦要求:
按照相关规定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土地复垦方案》并通过专家评审,并需按方案要求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法定义务。
三、竞买人资质条件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符合《外商投资矿产勘查企业管理办法》规定和持有《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的外商投资企业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活动。
四、交易时间及交易方式
1、公告时间:2022年3月4日09时00分至2022年3月31日16时00分;
2、报名时间:2022年3月4日09时00分至2022年3月31日16时00分;
3、保证金缴纳时间:2022年3月4日09时00分至2022年3月31日16时00分;
4、挂牌时间:2022年4月1日09时00分至2022年4月15日15时00分;
5、二次竞价时间:2022年4月15日15:30分。
6、交易方式:挂牌转让。请各竞买人按时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的“交易平台”,在预定的出价开始时间,按照交易规则出价参与交易。
五、参加挂牌竞买者,请按照“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ljggzyjyw.gov.cn))服务指南中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矿业权交易竞买人操作视频进行操作。
六、确定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1.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电子竞价,通过电子竞价确定竞得人。
2.本矿业权转让不设底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七、竞买保证金的退还
1、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挂牌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2、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竞得人足额交纳成交价款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
八、风险提示
1、矿业权简介仅作参考,意向人可到矿业权转让区块实地调查了解,以便参与竞买,费用自理。
2、本次转让的矿业权仅为该区块的采矿权,不包括土地使用权,竞买人需考虑竞得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勘查施工所涉及的场地问题,否则可能导致勘查许可证过期失效。
3、本次挂牌转让的矿业权转让范围的地质资料与实际情况可能有一定的差异,转让方提供的地质资料仅供竞买人参考,转让方不作任何承诺。竞买人应充分了解矿业权现状及地质条件等,充分评估投资风险,作出科学的投资分析和投资决策。矿产资源开采有不可预测的风险,竞得人,不得以地质资料中的储量、开采条件及其它不可抗力等为由向国土资源部门和转让人提出退款、索赔等要求。竞得人在矿山勘探、生产、开发利用过程中所产生的投资风险、采矿风险及安全风险等,均自行承担。
4、竞得人须自行完善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所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
九、异议处理及现场踏勘
1、对转让采矿权公告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与鸡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联系人:陈先生、姜先生。电话:0467-2355363
2、竞买人如需现场踏勘,可与转让人在公告期内电话预约,联系人:马俊辉,联系电话:13946836222。
十、需要公告的其他内容
1.本次转让活动不受理电子邮件、电话等其他形式的报名;
2.本次转让不接受申请人联合竞买;
3.本次转让事项如有变更,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4.本公告所指时间均为北京时间,所指资金均为人民币;
5.确定竞得人后,竞得人需在1个工作日内到达鸡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
6.竞得人应根据《成交确认书》与转让人签订《矿业权转让合同》,并按合同约定交纳矿业权转让价款。不能按时交纳矿业权转让价款的,视为自动放弃,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因违约而再次挂牌所造成的损失。
7.竞得人需自行办理矿山立项、用地、设计、安全、环保、林业、水土保持等其他相关手续,所需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8.竞得人自行解决除转让标的物以外等方面的问题和矛盾,并承担费用。
9.本次矿业权转让结果将在与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后2个工作日内,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公示。
鸡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陈先生、姜先生
联系电话:0467-2355363
2022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