碌曲县2014年吉庆小区-B区棚户区改造6#楼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我公司受碌曲县兴碌城市经济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办理碌曲县2014年吉庆小区-B区棚户区改造6#楼建设项目监理招标代理业务。根据州建发【2015】55号文件《关于碌曲县2014年吉庆小区-B区棚户区改造6#楼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的通知,现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基本情况:
工程名称:碌曲县2014年吉庆小区-B区棚户区改造6#楼建设项目监理
建设规模:建设棚户区改造安置房一栋,建筑面积为7093.68平方米。
资金来源:申请国家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和地方自筹解决。
施工地点:碌曲县舟高路
工程范围:对本工程全程监理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二、投标人条件及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乙级以上(含乙级)监理企业资质具有重合同、守信誉、重质量、保安全、能够精诚合作、互惠互利的良好社会信誉。具有同类工程监理经验,必须提供能够证明本单位在技术、资金、人员、服务及配合方面具备承揽该工程能力的切实可行的资料。
2、报名时须携带和提交的文件:报名单位应携带资质证、营业执照、单位介绍信、总监理工程师资质证及企业业绩证明文件、招投标从业人员证书(以本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证书为准)(以上证件均为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贰套(须加盖单位公章)、银行资信证明(须显示账户和余额)、带银行开户许可证、(须携带代理人岗位证明、公司工资表、代理人劳动合同一份,加盖公章)。同时提供最近一个月检察院告知函一份。
三、报名地点:甘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报名室
四、报名时间:2015年8月21日-2015年8月27日(节假日休息)
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五、投标保证金:(电汇、转账、担保函)
1、投标人应于开标前三天将投标保证金从单位基本账户转账或电汇到甘南藏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转账或电汇时必须明确注明该款项是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并将银行转账或电汇凭据及时送到甘南藏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确认本款项是否到账(以保证金到专用账户时间为准),同时领取投标保证金确认单。投标保证金确认单与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交开标现场,由监标人核验,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2、投标人必须从单位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且投标保证金缴纳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报名登记时的名称完全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个人账户或其他机构名称缴纳。
3、担保单位如需办理投标保证金担保事宜的,需经招标人(代理公司)和交易中心同意后方可办理。
投标保证金金额:壹万圆整
开户单位:甘南藏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当周街支行
行 号:313821010604
账 号:6632 0101 4726 3000 10
支付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从单位基本账户支付,其它账户或方式不予接收)。
六、监督单位: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监督科:0941-8211319
七、甘南州建南招标代理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联系人及电话:
张才裕:0941-8226166
甘南州建南招标代理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