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县碾坝河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康县碾坝河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已由陇南市水务局以陇水发(2015)148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补助资金,项目法人及招标人为康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站,招标代理机构为中睿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康县碾坝河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
2、工程内容:在康县碾坝河山洪沟进行治理,治理沟道长13Km,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护坡6475m,其中李家湾段770m、曹家坝段1050m、田家坝段925m、袁家坝段700m、寺底下段840m、桃园村段570m、苟家坝段1320m。巩家沟排洪沟治理长度670m。
3、资金来源:中央补助
4、建设地点:康县碾坝乡
5、计划工期:182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15年9月1日
竣工日期:2016年2月29日
二、招标范围:施工标段:在康县碾坝河山洪沟进行治理,治理沟道长13Km,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护坡6475m,其中李家湾段770m、曹家坝段1050m、田家坝段925m、袁家坝段700m、寺底下段840m、桃园村段570m、苟家坝段1320m。巩家沟排洪沟治理长度670m。
三、报名须知: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近3年无介入诉讼仲裁案件,信誉良好。
2、投标单位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五年有3项以上(含3项)类似工程施工经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相应标段施工的能力;投标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驻现场的所有施工人员须为投标单位注册在职人员(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人员在该企业社会保险缴存凭证),项目经理须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叁级以上(含叁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有三年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历;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且有五年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历;参与本标段工程建设的“五大员”应持有相应岗位资格证书。
4、所有投标人必须在甘肃省水利厅招投标备案及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信用信息备案,并取得《甘肃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市场从业单位登记备案证》。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未在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lnsggzyjy.cn)注册的单位,报名前须携带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所有设计人员执业资格证、职称证,前来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注册等相关手续
7、网上报名请登陆(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lnsggzyjy.cn)如有疑问,及时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咨询电话:0939-6916686;请投标单位随时关注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本项目相关变更公告及通知,否则由变更引起的相关责任自负。
8/网上报名需在《甘肃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备案及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报名成功后,再登录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报名,在《甘肃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备案及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报名所用的项目经理等主要人员证件需与开标时携带人员证件相一致。
9、招标文件下载费用,每次2000元。(代理公司1880元,软件公司120元)
9、根据甘检会(2014)8号文件通知中第四条规定,投标单位须提供由企业所在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10、报名时间:2015年7月24日上午8:30-2015年7月30日下午17:30(节假日除外);
11、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和地点:2015年8月14日上午9:00时在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陇南市行政中心,市环保大楼二楼);
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康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站
联 系 人:李成军
联系电话:15825893543
办公地址:康县城关镇西街11号
招标代理单位:中睿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柴亮
联系电话:13919859062
办公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静宁路353号保利大厦B座18楼
五、监督单位:市水务局 电话:0939-8250477
市公管办 电话:0939-6916686
注:本公告同时在《陇南公众信息网》上发布
2015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