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乐县北苑小区建设项目监理
康乐县北苑小区建设项目监理经临州发改综(2015)345号、临州发改综(2015)344号、临州发改农(2015)455号文件批准建设,前期准备工作已完成,具备招标条件,决定对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名称:康乐县北苑小区建设项目监理 二、建设单位:康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工程地点:康乐县城北出口 四、资金来源:国家、省上补助、县上自筹、银行贷款等多渠道筹措解决 五、概算总投资:2.77亿元 六、工程概况:建设剪力墙结构住宅楼7栋(26层6栋,17层1栋),其中国有林场危旧房1栋26层,公共租赁房1栋17层,其余5栋均为棚户区改造住房;框架结构S1、S2商业用房及3层幼儿园一所;总建筑面积87155.02平方米。
为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按时完成建设任务,经研究决定,对该项目监理分为2个标段进行项目施工监理工作。
第一标段:1号、2号、3号、4号、8号楼及商业和S1、S2商业网点及幼儿园,总建筑面积为65110.03平方米;
第二标段:5号、6号楼及商业、总建筑面积22044.99平方米。 七、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八、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九、计划开竣工时间:2015年10月-2017年4月 十、对投标单位要求: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监理甲级(含甲级)以上资质的监理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担任本项目的总监且总监本人必须到场报名; 十一、监理单位报名时携带的证件及资料:监理单位介绍信、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监理资质证书、本公司总监任命书、总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及总监执业资格证、职称证、总监的身份证复印件及配备人员,省外企业必须办理进甘投标备案。投标单位未进入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的企业不得参与报名投标。各投标企业同时提交检察院预防处出具的行贿档案查询回执。以上证明材料报名时提供原件,同时提供三套报名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十二、报名时间(节假日除外): 2015年8月18日至2015年8月21日上午9:00—11:30分,下午14:30—17:30 十三、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节假日除外):2015年8月22日至2015年8月26日上午9:00—11:30分,下午14:30—17:30【注:招标文件费每本800.00元(大写:捌佰元整),售后不退】 十四、临夏回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信息: 收款人:临夏回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663001013577900010 开户行: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红园路支行 【要求:1、附言中必须注明项目名称及电话号码(经办人)2、提供银行出具的汇出凭证(原件)】 付款方式:电汇 联系电话:(0930)6220071 十五、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地点:临夏回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青年路2号) 十六、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招标人:康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曹志军 13884043084 招标代理公司:兰州利源建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张晶瑞 18693198355 临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科 (0930)6215382 (注:甘肃省经济信息网、临夏州人民政府网同时发布) 2015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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