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宁国土资交告字[2022]016号
经同心县人民政府批准,同心县自然资源局委托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以网上挂牌交易方式出让4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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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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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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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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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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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地
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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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
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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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起始价(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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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保证金(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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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开始时间(网上申请、缴纳保证金、报价起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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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申请、竞买保证金缴纳(到账)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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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报价)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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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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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强度(万元/公顷)(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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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
密度
%(J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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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
系数
%(J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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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率%(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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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地(G)[202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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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西镇桃山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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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961.20平方米(合38.94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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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服(加油加气充电加氢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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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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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M<=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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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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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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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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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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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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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3月03日 09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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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3月14日 16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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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3月16日 10时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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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地(G)[202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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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海镇豫海南街西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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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274平方米(合51.41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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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住,商住比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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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R<=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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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M<=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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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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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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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使用年限40年,住宅使用年限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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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9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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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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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3月03日 09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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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3月14日 16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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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3月16日 10时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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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地(G)[202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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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海镇同心大道东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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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192平方米(合82.79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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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住,商住比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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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R<=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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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M<=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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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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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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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使用年限40年,住宅使用年限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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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9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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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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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3月03日 09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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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3月14日 16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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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3月16日 11时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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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地(G)[202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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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海镇银平西街南侧、红军路东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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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409平方米(合96.61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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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住,商住比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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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R<=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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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M<=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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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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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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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使用年限40年,住宅使用年限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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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4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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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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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3月03日 09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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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3月14日 16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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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3月16日 11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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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挂牌报价时间截止时,宁夏土地使用权矿业权水权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自动进入4分钟限时竞价等待期,限时竞价等待期结束后,交易系统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符合以下要求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竞买,也可以联合申请竞买,联合申请竞买必须向交易中心提供联合竞买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受让人的同时,联合竞买各方均需办理数字证书方可参加联合申请竞买。
(一)同地(G)[2022]-1号:该宗地出让用途为商服(加油加气充电加氢站),按照商务部办公厅印发的《石油成品油流通行业管理工作指引》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下发的《石油成品油流通行业管理工作指引》有关规定,竞买申请人须取得吴忠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出具的成品油销售预核准相关文件,方可参加申请竞买。
(二)同地(G)[2022]-2号、3号、4号宗地属房地产开发用地,参加竞买的申请人须具有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自治区外注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须具有一级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且在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三)有欠缴土地出让金、闲置土地、违反合同约定开发建设等不良行为的用地者不得参加竞买。
三、同地(G)[2022]-1号、2号、3号、4号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在互联网上交易,即通过交易系统进行。凡办理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资格、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的申请人,均可参加网上出让交易活动。
四、本次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公告发布之日起登录交易系统http://nrt.nxggzyjy.org查阅下载,并按出让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
五、注意事项
(一)同地(G)[2022]-1号:公开出让总价款不含契税等其他规费。
(二)同地(G)[2022]-2号:1.该宗地需配建:安置房(住宅)面积13161平方米;安置房(商业)面积3200平方米。必须先期开工建设安置房;安置房由政府回购,回购价格为:安置房(住宅)控制在3000元/平方米以内,安置房(商业)控制在3600元/平方米以内。2.公开出让总价款不含契税等其他规费。该宗地商住比2:8。
(三)同地(G)[2022]-3号:1.该宗地需配建:安置房(住宅)面积21100平方米;安置房(商业)面积5300平方米。必须先期开工建设安置房;安置房由政府回购,回购价格为:安置房(住宅)控制在3000元/平方米以内,安置房(商业)控制在3600元/平方米以内。2.公开出让总价款不含契税等其他规费。该宗地商住比2:8。
(四)同地(G)[2022]-4号:1.该宗地需配建:安置房(住宅)面积24700平方米;安置房(商业)面积6100平方米。必须先期开工建设安置房;安置房由政府回购,回购价格为:安置房(住宅)控制在3000元/平方米以内,安置房(商业)控制在3600元/平方米以内。2.公开出让总价款不含契税等其他规费。该宗地商住比2:8。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参加本次网上出让活动中遇到疑难问题,请及时与交易中心或出让人联系。
交易中心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51号瑞银财富中心B座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6楼;
联系人:戴女士、李女士;联系电话:0951-6891025、6891023。
2.出让人地址:同心县新区行政中心西侧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文学伟;联系电话:0953-8022114。
同心县自然资源局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22年02月11日
发布单位:同心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文学伟
电话:13637883540 / 0951-6891025、6891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