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塔县2015年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和基础设施施工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塔县2015年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酒泉市水务局(酒水发〔2015〕100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金塔县2015年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单位为金塔县库区移民项目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国泰建中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是国家为了补偿水库移民因建设需要搬迁而造成的损失以及改善移民安置区内移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差,帮助水库移民脱贫致富,使水库移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实现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而实施的建设项目。本项目涉及移民安置的区域共5个乡镇12个行政村共12个单项,主要建设内容为低压管道架设,渠道衬砌,道路交通建设,产业开发等。
2.2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计一个标段,具体如下:
在金塔镇边沟村架设低压管道3.2Km;金塔镇胜利村架设低压管道2.6Km;在三合乡永光村衬砌渠道2.3 Km,并配套渠系建筑物;航天镇西和村衬砌U80渠道0.49 Km,U60渠道1.31 Km,并配套渠系建筑物;东坝镇小河口村铺设沙石道路8 Km;东坝镇渠东村配套150亩葡萄种植基地所需砼高低杆;东坝镇梧盛村水利设施衬砌斗渠1.6 Km,并配套渠系建筑物;羊井子湾乡双古城村配套170亩葡萄种植基地所需砼高低杆;羊井子湾乡黄次梁村配套170亩葡萄种植基地所需砼高低杆;羊井子湾乡榆树井村配套150亩葡萄种植基地所需砼高低杆;金塔镇中杰村架设低压管道2.5 Km;金塔镇西沟村架设低压管道2.5 Km。
2.3计划工期:计划总工期405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15年9月20日,计划竣工时间:2016年10月30日。由于项目实施地点分散,单个子项目的开工时间,根据农闲期及灌溉间歇期等实际情况具体确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近3年无介入诉讼仲裁案件,信誉良好;须具备主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5年有3项(或3项以上)水利工程施工经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相应标段施工的能力;用于本合同的流动资金或信贷额度应不少于100万元;投标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驻现场的所有施工人员须为投标单位注册在职人员(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人员在该企业社会保险缴存凭证),项目经理须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有三年以上施工经历,并有相应资质证书及业主证明;现场技术负责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且有五年以上施工经历;参与本标段工程建设的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应持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相应岗位资格证书;其它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财务会计人员应持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
3.2所有参与本工程的投标人须在《甘肃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备案及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信用信息备案,取得《甘肃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市场从业单位登记备案证》,并年检合格。
3.3 投标人必须提供企业所在地市级(或市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并说明未发生行贿犯罪行为。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同时,欢迎参与本次招投标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以及社会各界就此进行监督、举报。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15年8月24日至8月28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下午15:00时至17:30时,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酒泉市世纪大道4号楼)持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在该企业社会保险缴存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甘肃省水利厅出具的《甘肃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市场从业单位登记备案证》、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均为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 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9月15日上午9:00时整,地点为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厅。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定于2015年8月29 日上午9:00在金塔县水务局组织踏勘现场,2015年8月 29日下午15:00在金塔县水务局会议室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愿参加,交通工具及食宿自理。
7、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招标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和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公告期:2015年8月 14 日—2015年8月23日。
8.投标保证金
本次工程施工标段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元)。
附:投标保证金收入帐户
收款单位: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兰州银行酒泉分行营业部
帐 号:101812000448585
行 号:313826020015
地 址: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酒泉市肃州区世纪大道51号)一楼银行收费平台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金塔县库区移民项目办公室
地 址:金塔镇民主路17号(金塔县水务局)
联系人:刘志伟
联系电话:13893768068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泰建中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
地 址:兰州市张掖路63号中环广场A塔2座
邮 编:735000
联 系 人:于永祥
电 话:13993709342
传 真:0931-8430669
邮 箱:287376370 @qq.com
2015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