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采矿权公开出让公告
渝采矿出字【2022】(垫江)1
根据国家和重庆市的相关规定,现对以下采矿权予以公告,公告时间为2022年01月19日14时-2022年02月21日15时。公告日期内有2家以上(含2家)申报的采取拍卖方式确定受让方,拍卖时间另行通知;公告时间内只有1家单位申报的将采取挂牌出让。本次公开出让的采矿权采用现场交易,出让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竞买申请人可在公告截止前到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索取相关资料并进行报名。地址:垫江县桂西大道南阳公园机关办公中心2号楼2楼,联系电话:023-74528621,联系人:程老师。
本次公告同步发布的网站: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ghzrzyj.cq.gov.cn、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www.cqggzy.com/dianjiangweb、其他渠道重庆市垫江县人民政府网 https://www.cqsdj.gov.cn。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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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矿权名称
(暂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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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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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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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区范围
拐点坐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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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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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区面积
(平方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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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采
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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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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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年限(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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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收益起始价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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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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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JGC202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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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普顺镇严家寺碎石厂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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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普顺镇跃进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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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石料用灰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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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竞买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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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9.9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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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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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0米至445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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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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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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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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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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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一、序号 采矿权出让人:垫江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地址:垫江县桂阳街道桂西大道南段218号,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23-74684686。
二、保证金户名: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重庆银行垫江县支行账号:820101040000584。保证金户名: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重庆垫江县支行账号:111616885778。保证金户名: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垫江县支行账号:2501010120010009065。
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2年02月21日14时。如成功竞得,已缴纳的保证金可抵作采矿权出让收益,在出让合同签订后由竞得人向矿产资源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申报,竞买保证金账户管理单位在规定期限内代竞得人向税务部门缴纳相关费款;如未竞得,可在成交日之后1个工作日内在竞买保证金账户管理单位办理退还手续,不计利息。
三、采矿权出让收益缴纳方式详见《竞买须知》。
四、采矿权竞买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竞买申请人须为营利法人;
(二)竞买申请人属于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竞买:
1、在自然资源部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的“矿业权人异常名录”“矿业权人严重违法名单”内;
2.通过“信用中国”查询,在自然资源部联合惩戒备忘录或重庆市信用惩戒严重失信主体“黑名单”内限制禁止参与采矿权出让的;
3.被吊销采矿许可证之日起2年内。
五、风险提示:
(一)采矿权投资存在有不可预计的风险,包括竞买须知所表述的有关矿产资源情况(矿层厚度、矿石质量、储量等)与实际开采有差距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地质灾害防治、环境保护等要求、对特定采矿方法、选矿方法限制以及国家产业政策或者矿产资源规划调整的影响、不可抗力的影响等风险。竞买申请人参加竞买并提交申请,即视为竞买申请人对采矿权现状和竞买须知已完全认可并自愿承担所有风险;
(二)有关该宗采矿权的用地、用水、用电、公路、环保、基础设施等工作,由竞得人自行负责解决并依法完善相关手续;
(三)若竞得人竞得该宗采矿权后,在办理采矿登记所需要件时进行安全、环境评价等认定为不适宜开采的,该宗采矿权按不成交处理。
六、提出异议的方式与途径:
对本次出让的采矿权存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截止前以书面方式向垫江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提出;对出让交易程序存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截止前以书面方式向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根据所提异议的具体情况,按照《矿业权交易规则》等相关规定进行妥善处置。
七、其他重要提示及要求:
1、该宗采矿权为已建矿山原矿区范围内增资源公开出让,竞得人必须利用已建矿山开采系统,包括场地、设备进行生产。竞买申请人须认真详读竞买须知,现场踏勘并详细了解出让范围及周边土地、山权、林权、道路、地下管线、水电供给、废渣占地堆放、地表附着物、工业广场、社群关系等影响资源开采的外部条件以及资产评估和其他权益补偿情况。提交竞买申请即视为竟买人对采矿权现状、公告须知、采矿权出让合同内容、资产评估及其他权益补偿额已完全认可并自愿承担所有风险。 2、根据出让前期报告等资料显示,原矿区已出让剩余资源储量约169.1万吨(最终以现场实际交接时,原采矿权人与竟得人共同认定的储量或共同委托第三方机构核定的储量为准)按交付时剩余资源储量乘以评估资源单价(2.62元/吨)计算,剩余资源价款于采矿权成交确认书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由竞得人另行支付给原采矿权人。 3、竞得人除需缴纳采矿权出让竞买保证金外,还需在采矿权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另行支付原采矿权人的固定资产5249.1938万元;矿业权出让前期报告费11.17万(竟得人取得采矿权后,需支付矿业权评估报告编制费4.37万元至财政非税账户,另6.8万支付至出让方指定账户)。如原采矿权人竞得,只需支付矿业权评估报告编制费4.37万元。 4、原则上自采矿许可证发证之日起一年内投产,逾期投产的,除政府原因或者不可抗力外,出让人有权解除出让合同并重新公开出让。 5、竞得人须自行或委托编制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方案并通过审查,同时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等相关规定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相关义务。
发布单位:垫江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13637883540 / 023-746846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