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安县2022年第1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拍卖出让公告
江资源规划告字〔2022〕1号
经江安县人民政府批准,江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定于2022年1月30日上午9:30,将江安县迎安镇石峰集镇E-3-3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在江安市民中心(南屏大道7号)八楼竞拍会议室进行公开拍卖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拍卖宗地位置、面积、规划用途及要求
宗地编号
宗地名称
宗地位置
面积
(㎡)
用地
性质
出让
年限
起始价
(元/㎡)
底价
四至界址
规划建设及相关要求
竞买
保证金
江安出让〔2022〕1号
江安县迎安镇石峰集镇E-3-3地块
迎安镇石峰集镇
2506
市场兼商住用地
商业40年、住宅70年
637
无
东邻下湾村粉匠湾组,南邻迎安镇石峰农贸市场,西邻下湾村粉匠湾组,北邻下湾村粉匠湾组
按江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江规条〔2021〕14号)执行,其中:容积率≤3,建筑密度≤70%,建筑规模≤7518平方米,建筑限高≤22米,绿地率≥20%,宗地不得超容积率和建筑密度实施建设。
48
万元
二、竞买人资格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可独立竞买,也可联合竞买。但已在我局主持的出让活动中竞买成交而未按照出让合同或相关约定缴清土地出让金和违约金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出让宗地的竞买。
三、竞买要求
1. 参加竞买以上宗地的申请人,请于2022年1月29日上午11:00前,凭竞买保证金交款凭据(经核实竞买保证金到账后)及拍卖文件规定的相关资料,到江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土地利用股办理报名手续。中买自然人或江安县域外法人和其他组织必须在土地出让成交后,6个月内在江安县境内注册成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进行开发建设。
2. 本次出让宗地按已完成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的现状土地拍卖出让,宗地的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由征地拆迁实施单位负责,并确保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时间交地,否则由征地拆迁实施单位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 本次出让宗地在出让成交后,受让方必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的30日内缴纳出让金成交总额的50%,剩余土地出让金和土地交易费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的60日内向出让方指定财政账户缴讫。在土地出让金和土地交易费全部缴清后的10日内,出让方会同征地拆迁实施单位向受让方交付现状土地。若受让方不能按时缴纳土地出让金和交易费,交地时间顺延,且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延期支付土地出让金金额的1‰向出让方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经出让人催交后仍不能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竞买保证金,出让人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损失。
4. 本次出让宗地不设保底价,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拍卖出让自然递增价为每报价一次10元/㎡。
5. 本次出让宗地在实施建设时不准超建筑密度和容积率,若宗地面积有变化,建筑规模以容积率作为控制指标。宗地在出让年期内不得改变土地用途,若改变土地用途,其土地使用权由江安县人民政府依法收回,重新按规定程序出让。
6.本次拍卖出让宗地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拍卖出让文件请在江安县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ybja.gov.cn/)下载。
联系地址:江安县江安镇竹都大道东段74号
联系电话:(0831)2630098、2630545
开户名:江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安剧专大道支行
保证金账号:2314 5163 0910 0026 184
(缴款备注说明:xx单位(交款单位)交江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xx宗地的竞买保证金)
江安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江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1月10日
华北 北京 天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