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杭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杭自然资告字[2022]1号 2022/1/6
经上杭县人民政府批准,上杭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2(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宗地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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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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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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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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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机关及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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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拍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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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杭大道西侧、205国道南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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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普通商品房)、商服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商铺、商场,不含商业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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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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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杭县人民政府(杭政地〔202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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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拍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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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杭大道西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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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普通商品房)、商服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商铺、商场、不含商业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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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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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杭县人民政府(杭政地〔202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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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的具体位置、用途详见规划图件所示。
二、地块主要规划条件:
地块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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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用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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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用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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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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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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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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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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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控制
高度(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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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拍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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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768 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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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768 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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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容建筑面积(含物业、养老、健身等用房)≥89583 m2且<114466 m2(其中住宅建筑面积≥86583 m2且<110966 m2;商业建筑面积≥3000 m2且<3500 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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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且<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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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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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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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米(其中住宅≥27米,商业≤12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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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拍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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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310 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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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310 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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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容建筑面积(含物业、养老、健身等用房)≥74096 m2且<97251 m2(其中住宅建筑面积≥72096 m2且<94751 m2;商业建筑面积≥2000m2且<2500 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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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且<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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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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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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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米(其中住宅≥27米,商业≤12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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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容积率按《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和《龙岩市实施<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细则(2017年版)》进行计算。建筑面积是按《房产测量规范》(GB/T17986.1-2000)计算办法计算的地上建筑面积和地下需要分摊到地上部分建筑面积之和。
2. 2022拍1号具体规划条件以上杭县自然资源局出具的《上杭大道北段西侧A1地块收储项目规划条件》(编号:2021-61)出让地块规划条件为准。
3. 2022拍2号具体规划条件以上杭县自然资源局出具的《上杭大道北段西侧A2地块收储项目规划条件》(编号:2021-62)出让地块规划条件为准。
三、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四、提交竞买申请时间及拍卖资料的索取方式:
1.拍卖资料的索取方式: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
申请人可于 2022年1月10日至2022年1月26日到上杭县自然资源局三楼所有者权益与开发利用股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 2022年1月27日 9时 30分在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上杭分公司进行。
2.提交竞买申请时间:
申请人可于2022 年 1月17日至 2022年1月26日到上杭县自然资源局三楼所有者权益与开发利用股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月26日16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2年1月26日19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3.竞买申请方式:
申请人应当持本人、其他组织负责人或法人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者护照、企业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登记证件副本、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书、授权委托文件(应当列明具体委托事项和委托权限,其中属自然人委托的应公证委托)、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地块踏看和申请竞买承诺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向上杭县自然资源局三楼所有者权益与开发利用股提交竞买申请,并填写竞买申请表(应携带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私章),联合申请的,还应提交下列文件:
(1)联合申请各方共同签署的申请书;
(2)联合竞买协议,协议要规定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并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
申请人应当认真参阅《拍卖资料》。申请人参加竞买并提交竞买申请和承诺书,则视为接受拍卖出让公告、竞买须知、出让合同条款等公开出让文件规定,愿意承担相应责任。
五、竞买保证金、超过最高限制价、竞价方式和稳控预案目标:
1.竞买保证金、起始价、最高限制价如下表:
单位:万元
宗地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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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保证金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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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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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制价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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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拍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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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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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8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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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7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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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拍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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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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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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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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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符合竞买条件的申请人必须在报名截止日( 2022年 1月26日)16时00分之前缴纳竞买保证金(以到保证金账户时间为准),以取得竞买资格。
3.2022拍1号和2022拍2号地块采用“限地价、竞无偿移交政府的住宅建筑面积”方式拍卖出让,当竞买人报价达到最高限制价时,竞买方式转为竞无偿移交政府的住宅建筑面积,无偿移交产生的税费由竞得人承担(具体详见文件资料)。
六、其它相关事宜:
1. 本宗地出让设定保留价,竞买加价幅度为20万元的倍数。
2. 根据《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2021年住宅用地供应分类调控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明确住宅用地在编制出让方案时应同时制定稳控预案,防止宗地出让价格出现溢价率超49%和防止出现总价新高或单价新高的预案(我县住宅用地历史最高成交总价52030万元;住宅用地历史最高成交楼面单价5618元/平方米,最高成交地面价15731元/平方米)。A1地块成交总地价上限48776万元(溢价率为48.3%,楼面地价上限4261元/平方米,单位面积地价9800元/平方米),A2地块成交总地价上限41287万元(溢价率为48.3%,楼面地价上限4245元/平方米,单位面积地价8915元/平方米)。
3.确定竞得人方式: A1地块在达到最高成交总地价上限48776万元之前、A2地块在达到最高成交总地价上限41287万元之前,采取价高者得的方式确定竞得人;在A1地块达到最高限制价48776万元之后、A2地块达到最高限制价41287万元之后,按竞无偿移交政府的住宅建设面积多者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无偿移交住宅建设面积产生的税费由竞得人承担。当竞买人报价为上限价格A1地块48776万元、A2地块41287万元时(若报价超出最高限制价,超出部分应转为竞报无偿移交政府的住宅建筑面积),不再接受更高报价,有其他竞买人愿意接受最高限制地价,则竞买方式转为竞无偿移交政府的住宅建筑面积,竞价阶梯须是50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的整数倍。以上无偿移交政府的住宅建筑面积须为计入容积率且不是配套用房的面积,具体位置不作限定,但在报审建筑设计方案时需注明无偿移交住宅用房位置,并须为连续布置,比如自某幢某单元某一套开始向上连续布置,中间不得间断,该单元布置完后仍不够的则须在该幢相邻单元自最低楼层开始继续向上连续布置。最终移交的住宅建筑面积不得小于竞报面积。
4.2022拍1号总户数≥601户。宗地竞得人严格按上杭县自然资源局出具的(《上杭大道北段西侧A1地块收储项目规划条件》NO.2021-61)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5.2022拍2号总户数≥500户。宗地竞得人严格按上杭县自然资源局出具的(《上杭大道北段西侧A2地块收储项目规划条件》(NO.2021-62)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6. 宗地内住户适龄少儿划入规划中的上杭县教师进修学校第二附属幼儿园、上杭一中附属九年一贯制学校招生范围,具体招生录取办法按当年度教育部门发布的招生方案执行。
7.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10个工作日内必须与县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县自然资源局在土地出让金缴清之日起5日内办理交地手续。
8.竞得人为自然人、上杭县域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当在上杭县注册成立新公司,以便项目开发建设涉及的税收在上杭县域内缴交(竞得人应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90日内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申请人竞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需与他人合作开发成立新公司的,竞得人其持有的股份应占新公司股份总额的百分之五十以上(不含50%)。
9.交地单位: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临城镇人民政府。
10.竞得人应在出让地块成交当天签订《成交确认书》,《成交确认书》应包括出让人与受让人的名称,出让标的,成交时间、地点、价款,以及双方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时间、地点等内容。并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缴清全部地价款。
11.地块竞得人应在合同约定的交地之日起一年内动工建设,三年内竣工。
12.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上杭县北环中路171号
联 系 人:伍先生、蓝先生
联系电话:0597-3132818
开户单位: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上杭分公司
银行账号:9090510010010000182947
开户银行:上杭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开户单位: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上杭分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上杭支行
银行账号:175010100101838888
开户单位: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上杭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杭支行
银行账号:35050169730709888999
上杭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单位:上杭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蓝先生
电话:18966538458 / 0597-3132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