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甘州区明永镇2015年二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张掖市甘州区明永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张掖市甘州区明永镇人民政府2015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以公开招标的形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质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一、招标编号:  HCZY-DL-15024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划分如下:
		
		
			第一标段:明永镇明永村小区硬化亮化工程:硬化面积1200平方米,围墙修砌322.5米,路灯20盏。   
		
		
			(详见招标文件具体参数)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复印件加盖公章)
		
		
			  3.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名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是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
		
		
			  3.2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并说明未发生行贿犯罪行为。
		
		
			  3.3第一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关的施工经验,满足本建设工程的要求,且具有良好的施工经验,业绩和信誉的施工企业。
		
		
			  3.4每个投标人只可对  1  标段投标,且允许中 1  个标。
		
		
			  3.5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符合上述资格的投标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人及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领取招标文件。
		
		
			 4.1发售时间:2015年 8 月 11 日至 8月17日上午 9:00-11:30 
,下午15:00-17:30 (双休日,节假日除外)前来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地址:甘州区汽车东站津田宾馆院内,购买获得,并准确登记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如登记信息有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投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份,售后不退(不寄售)。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址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5年  9 月 1  日  16  时 00 分之前,逾期未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受理。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张掖市甘州区财政局二楼会议室。
		
		
			 6.3开标时间:2015 年  9  月 1  日 16 时 00 分
		
		
			 6.4开标地点:张掖市甘州区财政局二楼会议室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甘肃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八、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保证金账户名称:甘州区明永镇政府
		
		
			   开户银行:张掖农商银行明永支行      
		
		
			   账号: 291910192012000848 
		
		
			注:须于2015 年  8  月 31 日 16:00  分之前,由投标人基本账户划转(汇款)至保证金专用账户,且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现金、分公司、办事处其他机构或个人名义缴纳。 
		
		
			九、评审方式:综合评分法 
		
		
			十、本项目总预算:30.88万元 
		
		
			十一、招标人:张掖市甘州区 明永镇人民政府   
		
		
			  
		
		
			地  址:张掖市甘州区明永镇
		
		
			联系人:        王生兰             联系电话:     18719773461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甘州区汽车东站津田宾馆院内
		
		
			联   系   人:  臧晨         联系电话: 13830668646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