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用水权交易转让结果公示
宁水交示字[2021] 0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第460号令)《宁夏回族自治区水资源管理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用水权市场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经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批准,受青铜峡市市人民政府授权,青铜峡市水务局委托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于通过宁夏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然资源要素交易市场交易系统,对QYSQJY-640381-2021-004-11水资源使用权以网上公开竞价方式进行交易活动。现将交易结果公示如下:
一、用水权转让方信息
转 让 方:青铜峡市水务局
地 址:青铜峡市古峡东街168号
联 系 人:杜建华
联系电话:13895432517
二、用水权基本信息
资源编号
用水权类型
所在地区
交易水量 (万立方米/年)
交易起始价 (元/立方米·年)
转让年限 (年)
QYSQJY-640381-2021-004-11
政府收储的用水权指标投放到用水权市场进行的交易
青铜峡市
46.6
1.08
10
三、用水权成交信息
受让竞得方
法定代表人
成交单价 (元/立方米·年)
成交量 (万立方米/年)
成交总价 (元)
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张胜利
5,032,800
四、公示期
公示时间为五个工作日,自2021年12月17日至2021年12月23日。
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异议人应在公示期内书月提出,同时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提交以下材料:
(一)异议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注:异议人为自然人须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其按手印的身份证复印件;异议人为机构,须提供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异议人委托他人代为提出异议的,委托代理人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
(二)异议人签字或盖章的异议申请书原件及所附证据材料原件。(注:异议申请书内容应包括具体的异议申请事项、事实与理由等。)
五、交易中心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51号瑞银财富中心B座公共资源管理局6楼6005室
联 系 人:李女士
联系方式:0951-6891025 6891023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21年12月17日
华北 北京 天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