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计划编号: 2021NCZ(SZS)002843
项目编号: NXZM[2021]ZC015
项目名称: 石嘴山市中医医院康复能力提升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 1973000.00
最高限价(如有): 1973000.00元
采购需求: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否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日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了《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对报价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4)在本次采购活动中,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优先或强制采购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9 号)及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8 号)中的产品; (5)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证复印件; (3)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供应商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信用记录(须同时提供以上两个网站查询页面截图,页面中的处罚日期不允许设置起始时间)。
时间: 2021-12-09 12:00:39 至 2021-12-16 23:59:59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2021-12-30 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石嘴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无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石嘴山市中医医院 地 址: 石嘴山市大武口区长庆东街206号 联系方式: 0952-21688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宁夏正茂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文明南路545幢545-501号 联系方式: 09522011888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唐哲 电话: 0952-2168810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何淮中 电话: 09522011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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