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于2021年11月22日至2021年12月1日挂牌出让两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宗地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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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QG-202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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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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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池河工业园区南北大道西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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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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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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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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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4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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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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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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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价(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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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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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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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县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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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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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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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QG-202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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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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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池河工业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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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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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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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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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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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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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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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价(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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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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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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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县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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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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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示期:2021年12月2日至2021年12月6日。
三、该宗地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如果宗地的用途为住宅或商服则需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非住宅或商服用途则应在30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石泉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地址:石泉县政务中心四楼
邮政编码:725200
联系电话:0915--6311559
联 系 人:刘女士
石泉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