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巨自然告字[2021]35号
经巨鹿县人民政府批准,巨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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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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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总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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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5359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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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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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邢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方正东街西侧、兴盛路以北、二干渠南侧、方正大街以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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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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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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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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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于或等于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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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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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于或等于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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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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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于或等于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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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限高(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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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于或等于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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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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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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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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郊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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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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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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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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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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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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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5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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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评估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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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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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00万元/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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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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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9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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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价报告备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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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2821BA0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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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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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9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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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价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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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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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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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规划控制指标严格按照巨自然技字[2021]43号规划条件执行,同时还应达到以下“标准地”标准: 1、固定资产投资强度: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强度≥300万元/亩; 2、产出标准:项目亩均税收≥20万元,亩均产值≥400万元; 3、能耗标准:项目工业增加值能耗≤0.70吨标准煤/万元; 4、环保标准:应满足空间准入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环境质量管控标准、行业准入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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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1年12月01日 至 2021年12月20日 到 巨鹿县政务中心一楼便民服务区通过拍卖公司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1年12月01日 至 2021年12月20日 到 巨鹿县政务中心一楼便民服务区通过拍卖公司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20日16时3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1年12月20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21年12月21日15时00分 在 巨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3号开标室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次拍卖土地使用权有保留价(保密),竞买人的最高应价未达到保留价时,该应价不发生效力,拍卖不成交。
2、欠缴土地出让金,在“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中被列入经营异常、严重违法的企业及个人,不得参加竞买。
3、拍卖人于2021年12月13日9时组织申请人进行现场踏勘,集合地点:巨鹿县政务中心一楼便民服务区。申请人也可自行进行现场踏勘。
4、出让宗地范围内的地上附着物的拆除,空中电力线、通信线、地下隐藏物、地下管网等均由竞得人自行向有关部门申请迁移或清理,所需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支付。
5、出让宗地面积以县政府最终颁发的《不动产登记证》为准。
6、本次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委托邢台市盛丰拍卖有限公司实施,由被委托人接受竞买申请及竞买人资格审查并确认竞买资格,委托人不再受理上述事项,委托人只负责监督。
八、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巨鹿县黄巾大道北侧、光明街西侧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3084569628
2021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