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玉门市酒泉循环经济产业园区输水管道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玉门市酒泉循环经济产业园区输水管道工程由酒泉市水务局以酒水发[2015]27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自筹,项目法人及招标人为玉门泓裕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玉门市酒泉循环经济产业园区输水管道工程位于玉门东镇,酒泉循环经济产业园区西南祁连山北麓戈壁滩上,工程主要建设任务为:铺设DN600(K9级)球墨铸铁管8380m;铺设DN250(K9级)球墨铸铁管3505m;修建配套检查井、排水井共计45座;地埋光缆14.8km;配套阀门、自控等设备。 酒泉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现有用水以开采地下水为主,按照地下水分布及补给条件,已接近允许开采量,本工程主要目标任务是新建11.885公里输水管道从大红泉水库取水,向酒泉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入驻企业提供生产用水,减少地下水开采,提高用水保障,保证工业经济健康稳定发展。
2.2 工程规模:玉门市酒泉循环经济产业园区输水管道工程设计近期(2015年)供水量650万m3/年,远期(2020年)供水量1900万m3/年。根据《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00),按一般供水对象工程规模属Ⅳ等小(1)型工程,主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设计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30年一遇。
2.3 计划工期:56日历天,计划2015年9月16日开工,2015年11月10日完工,完成全部建设内容。
2.4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五个标段,其中土建施工三个标段、自动化施工一个标段、工程监理一个标段,各标段招标范围及内容如下:
土建施工第一标段: 铺设DN600(K9级)球墨铸铁主管线4km(桩号0+000—4+000),修建检查井12座,排水井1座,排水函洞1座。
土建施工第二标段:铺设DN600(K9级)球墨铸铁主管线3.65km(桩号4+000—7+650),修建检查井13座,排水井2座。
土建施工第三标段:铺设球墨铸铁支管线4.235km,其中铺设DN600(K9级)球墨铸铁管0.73km,铺设DN250(K9级)球墨铸铁管3.505km,修建检查井16座,顶管5处。
第四标段(自动化):工程自动化控制系统。
第五标段(工程监理):主要包括酒泉循环经济产业园区输水管道工程主体及附属建筑物、设备材料施工(包括变更)期监理,相应的临时工程施工监理。工程各阶段验收,缺陷期处理监理以及竣工资料编制、整理、移交期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近3年无介入诉讼仲裁案件,信誉良好。
3.1.1 第一、二、三标段投标人须具备主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5年有3项(或3项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相应标段施工的能力;投标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驻现场的所有施工人员须为投标单位注册在职人员(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人员在该企业社会保险缴存凭证);项目经理须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有三年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历;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副高级或以上职称,且有五年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历;参与本标段工程建设的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应持有水利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其它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财务会计人员应持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各标段用于本工程的流动资金或信贷额度应不少于200万元;提供信贷的银行必须是开户行及支行以上商业银行(原件或证明)。
3.1.2 第四标段投标人须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含500万元),具有200万元人民币为实施本工程流动资金(银行出具证明)。投标单位具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机电设备安装资质证书和计算机系统集成、双软认证、高新企业等证书。近5年有3项及以上(水库坝体安全监测)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供货安装能力和售后服务承诺,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工程业绩和健全财务制度。投标单位主要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应取得相关行业项目经理证书,拟派驻现场所有施工人员必须为投标单位注册在职人员(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人员在该企业社会保险繳存凭证)。投标单位具有设备生产厂家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国家或行业规定生产许可证、检验报告、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授权委托书等资料及其基本情况。
3.1.3 第五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近5年内承担过类似工程施工监理经历及完成本工程施工监理的技术力量;拟派驻现场的所有人员须为投标单位注册在职人员(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人员在该企业社会保险缴存凭证);派驻工地的监理人员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并持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副高级或以上职称,并持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3.2 所有参与本工程的投标人须在《甘肃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备案及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信用信息备案,并取得《甘肃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市场从业单位登记备案证》。
3.3 投标人必须提供企业所在地市级(或市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同时,欢迎参与本次招投标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以及社会各界就此进行监督、举报。
3.5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派代表于2015年8月20日- 2015年8月24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照常),下午14:30时至17:30时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酒泉市世纪大道4号楼)持单位介绍信、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身份证、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甘肃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市场从业单位登记备案证》原件及上述所有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装订成册)一套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每个施工标段及自动化标段招标文件售价均为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 00元),监理标段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 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9月10日上午9:00时整,地点为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酒泉市世纪大道4号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定于2015年8月25日上午8:30在玉门东镇集中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愿参加,交通工具及食宿自理。
7、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招标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和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同步发布。公告期为2015年8月10日-2015年8月19日。
8、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投标保证金金额:
土建施工第一、二、三标段和第四标(自动化标段)投标保证金均为: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
监理标段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
附:投标保证金收入帐户
收款单位: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酒泉分行
账 号:1018 1200 0448 585
地 址: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酒泉市肃州区世纪大道51号)一楼银行收费平台。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玉门泓裕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玉门市铁人大道19号
邮 编:735000
联 系 人:李丰春
电 话:18993783260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静宁路298号中海国际大厦15层
酒泉市新城区玉门东路8号楼四楼410室
联 系 人:孙 鹏 陈雅雯
电 话:0937-2889480 2889481 18793797300 13519605089
邮 箱:zhongzhaohexi@126.com
传 真:0931-8175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