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巨自然告字[2021]33号
经巨鹿县人民政府批准,巨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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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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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总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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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0.47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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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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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平路以南、建设街西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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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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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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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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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于或等于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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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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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于或等于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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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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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于或等于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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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限高(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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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于或等于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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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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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商服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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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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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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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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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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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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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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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商服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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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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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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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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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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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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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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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价报告备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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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4121BA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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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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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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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价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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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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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1年11月24日 至 2021年12月13日 到 巨鹿县政务中心一楼便民服务区通过拍卖公司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 2021年11月24日 至 2021年12月13日 到 巨鹿县政务中心一楼便民服务区通过拍卖公司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13日16时3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1年12月13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21年12月14日10时00分 在 巨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3号开标室 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次拍卖土地使用权有保留价(保密),竞买人的最高应价未达到保留价时,该应价不发生效力,拍卖不成交。
2、欠缴土地出让金,在“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中被列入经营异常、严重违法的企业及个人,不得参加竞买。
3、拍卖人于2021年12月6日9时组织申请人进行现场踏勘,集合地点:巨鹿县政务中心一楼便民服务区。申请人也可自行进行现场踏勘。
4、出让宗地范围内的地上附着物的拆除,空中电力线、通信线、地下隐藏物、地下管网等均由竞得人自行向有关部门申请迁移或清理,所需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支付。
5、出让宗地面积以县政府最终颁发的《不动产登记证》为准。
6、本次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委托河北三和拍卖有限公司实施,由被委托人接受竞买申请及竞买人资格审查并确认竞买资格,委托人不再受理上述事项,委托人只负责监督。
八、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巨鹿县黄巾大道北侧、光明街西侧
联 系 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15028832775
2021年11月24